正文 第13章 公益傾情(1 / 2)

2013年5月16日

故宮單院長宣布了最後一個獎項。剛才我發獎時,主持人許戈輝讓我用一句話評價今天活動的感想。我說:現代藝術是一個時代精神的濃縮。阿拉善基金保護的是人類生存的環境和未來,藝術創造則表達的是人類的靈魂與夢想。

——出席“藝術中國”頒獎大會

2013年4月29日

不要讓救災行為變成新的救濟。

——評“@央視新聞:【百歲老人為蘆山地震災區捐出全部存款】據新華社,103萬餘元是沈陽百歲老人關英漢近年全部存款。24日,老人顫顫巍巍地把錢交到沈陽沈河區紅十字會工作人員手中。老人反複叮囑他們,錢要數清楚,一定要幫到在震區受苦的老百姓!老人家,心意災區收到了,可您把積蓄都捐了,您今後怎麼生活呢?”

2013年4月28日

刑法上挪用與貪汙同罪。違反捐款人意願並且不告知,應與貪汙同罪。

——評“@頭條新聞:【紅會8000萬元善款不知所終?】5年前汶川發生地震,100多位藝術家捐出作品義拍,籌款8472萬元捐給紅十字會,但多位曾捐作品的藝術家均表示不知善款去了哪裏。紅會昨日回應稱確實收過8472萬元善款,因意向援建項目未納入災後重建規劃,最後經總會執委會研究決定,善款改投到博愛家園項目。”

2013年4月27日

社監委不應是旁觀者,更不能被指揮。

——評“@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聲明#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是第三方獨立監督機構,不隸屬於紅會。是否重新調查郭美美事件,將由社監委獨立決定,紅會無權幹涉。@劉姝威@黃偉民@王永三位委員的提議將按照章程提交社監委會議表決,如獲出席會議二分之一以上委員讚成方為通過。如果社監委決定啟動調查,紅會須予以積極配合。”

2013年4月24日

NGO公益組織做的是政府不做或做得不好的,政府應認可;做的是企業不會專門去做的,企業應支持;做的是單個老百姓做不了的,但會自願參與的;做的是市場不會自我產生,但會有購買替代服務的。不是與任何一方的對抗,而是任何一方的補充。應得到各方的共同支持。

——評“@鄧飛:#答多家媒體對紅會意見#一、官民公益可並生多贏,非你死我活。二、透明、公開和專業,是公益組織生存命脈,做不到,就會死,誰都一樣。三、我在蘆山、寶興、天全見到的帳篷幾乎都是紅會和民政部門提供的,致敬紅會的堅韌努力。四、巨額捐款將逼迫民間公益大幅提升治理執行能力,必有波折,與紅會一樣,各界須寬容。”

2013年4月23日

當做慈善與公益不再是一種謀生的手段而是心靈的追求時,才會有真愛。

2013年4月8日

不要在成功之後高喊理想,要記住最初的人性,盡管可以“從貪婪走向慈善”。

——評“@新浪財經:【企業家為什麼做企業】@任誌強:活著。@潘石屹:賺錢。@保育鈞:李錦記老板四個字,思利及人。@林毅夫:希望所有的企業家所獲得的利潤都等於零。@魏建國:感恩,賺錢也是感恩。@賴小民:為國,為民,為己。@張躍:第一是為了肉體物質的利益;第二是為了興趣;第三是利他思想。@愛佑王兵:最終是為了民生。”

2013年4月7日

蓋茨投入大量的錢試驗清潔能源項目,有許多不成功或尚未成功,也對預防性疫苗的試驗大量投入。他很自豪地說,有大量的錢,才能浪費大量的錢。公益需要社會更多的投入。

——評“@任誌強:晚飯後與比爾·蓋茨聊天,範圍無所不及,收獲頗多,剛剛結束回酒店。”

2013年3月11日

公益不是求生的工作而要靠用心去自願地付出。

——評“@SEE創綠家:作為一個創綠家、一個環保公益領域創業者,我們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2012年11月23日

有人以為在商會當個什麼長是個巨大的榮譽,其實這是個沒有工資隻有責任的職務,並且是無數重托的無限責任。我有許多公益與社會組織的職務,都是隻有義務與責任而沒有收入的工作。人活著並不是隻為了吃飽穿暖,更不是為了追求榮華富貴。人生的價值在於他為這個社會付出了多少愛和奉獻。

2012年11月2日

把社會麵臨的共同問題當成每個人都必須麵對和關心的個人問題,環境才能得到保護。

2012年11月2日

吳敬璉老師也是SEE基金會(北京市企業家環保基金會)的理事長,長期參與公益環保活動。環境已成為影響人類生存的重要因素,環境的惡化已經使大多數人深受其害。不能再等待,讓整個社會行動起來,保護我們的生存環境。要改變過去讓生態環境不斷被破壞的經濟增長模式,求得企業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