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烈火山神廟[楔子1](1 / 2)

方謹初從來沒有忘記過他的名字。

他是父親的老來子,母親的掌上珠。三歲識字啟蒙,父親握劍的手捉著他的小手一筆一劃寫下他的大名方謹初,教他習字的德高望重的老先生搖頭晃腦“天地生物謂之初”,母親在合歡樹下倚著門笑吟吟地喚他乳名“惠寧”,老實敦厚的家仆追在他後麵喊“惠哥兒慢跑”,早秋陽光明烈,他拾起羽扇似的落花罩在眼上看過去,重宇巍峨,年輕的母親天真和婉如陽春爛漫。

那時他叫方謹初,那是他一生最好的日子。

五歲那年的上元節,他央了老仆帶他上街觀燈,街頭人流如織,粉雕玉琢的娃娃落在拍花子老七眼裏,恍如閃著金光的元寶擺在地當間。

那年北方的羌戎還沒有叩關,鄰國南淮也還未陳重兵於邊境,屬國西寧更未叛亂,太平年月裏人命值錢,憑這個奶娃娃的品相可與瑞芳樓的花魁春風一度,或是在老家換一座兩進的小院子,老七實在覺得不下這個手簡直枉費了他有媽生沒爹養地掙紮這麼大歲數,縱使那娃娃看穿著是富貴人家,可京城裏富貴人家那麼多,出門隻得一個仆人跟從的縱是有權勢也有限,趕著今夜沒有宵禁拐到西門口,天放亮就出城,說不得跑一趟千裏之外的安溪鎮,脫手之後再回來,神不知鬼不覺。

於是在方謹初貪看一個噴火的雜耍,人群散了之後,家裏的忠仆就再也找不到小主人的蹤跡了。

方謹初從此開始了不斷改名換姓的一生。

起初作為老七眼裏的搖錢樹,不提小小孩童驟然離家的驚懼,方謹初並未受什麼罪。這小子教養的聰明伶俐,自小就會在嚴父慈母之間察言觀色,五歲正是開始曉事的年齡,當發覺哭鬧無用之後,方謹初審時度勢裝出乖覺的樣子,企圖在老七放鬆警惕後逃出來,奈何老七看他甚緊,一車七八個小孩子,唯獨他連睡覺都是拴在老七房門口。

將將要走出京城西邊最後一個有人煙的鎮子時,方謹初準備破釜沉舟逃跑一次試試,就眼見著同車三個瘦弱的孩子,因在路上哭鬧不休,險些招來巡街的衙役查問,到了僻靜處,一行人略停了半日,再出發這三個孩子已不見蹤影,老七刀疤臉的手下不陰不陽地瞥著剩下的幾個娃娃:“再鬧,也折了你們的爪子,賣給乞兒幫討飯!”

在此之前,方謹初最多見過家裏養的雀兒被貓叼走。

他恍惚似聽見同伴慘呼,連同刀疤臉冰冷的眼神、老七衣擺小小的血手印一起,在方謹初幼小的腦子裏長出噩夢的根,他再不敢有一絲一毫的擅動。

他不知道他的伶俐早落在老七眼裏,拐賣幼兒按律當處絞刑,腦袋揣在褲腰上的買賣,老七有的是滅絕人性的手段來對付這些小娃娃。

何況他雖然成功把這個娃娃帶出了城,但還沒到晌午,官兵就封了城派出大量人馬沿途搜索,雖然打的是刑部走失犯人的名義,可老七看那官兵連草筐子都不放過的架勢,就知道是衝著這個娃娃來的,是他財迷心竅碰了碰不得的人物。

幸虧老七在這行上頗有些門路手段,尋常官兵奈何不得,才險而又險地把這個金娃娃一路帶到了此地,出了這個鎮子,再走三四個村落,就徹底離了京城的地界。既然知道這個娃娃有來頭,他不敢把方謹初賣到京城左近,索性一路往邊關去,京城附近拐來的小娃子養的好,運到了邊關就是稀罕貨色,到時遠隔著三千裏,還怕京裏的官兵能追來不成。

這一路得走兩個月,要避開大城鎮,躲著官府,不一早把這機靈娃娃嚇老實,有的是麻煩。老七瞅著方謹初因驚嚇而呆滯的眼睛,稍稍放下了心。

卻不知道方謹初雖然連著做了十來天的噩夢,卻從未放棄尋找逃跑的機會,隻是離京城越遠,希望越渺茫,老七走的路太偏僻,就算逃出去,他一個小孩子怕也難找到官府,隻能裝著老實慢慢試探。路上有孩子體弱,被老七丟在草坑活活凍死,所幸許是老七把方謹初當搖錢樹,怕傷了皮肉,縱是把他的機靈看在眼裏,也不過恐嚇幾句,未很折磨他。

立春剛過,京城尚且春寒料峭,一路西北行去更加寒冷,五歲的方謹初在打罵與饑寒交迫、日複一日的恐懼中,死死撐了一個多月,他甚至不敢生病,怕老七不給他治直接扼死這個累贅,所幸他自小長在富貴人家底子好,到底叫他撐過這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