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我也不想的……可是……走上了這條路……想回頭就難了……”馬海無力地哭著說道:“當年我得了肝硬化……沒有能力換器官,維持生命的藥物,價格又特別貴,那時候我家裏幾乎花光所有,連藥都買不起了……我的好朋友李煒,本來有很好的工作,他是醫院的外科醫生,為了救我,在醫院偷藥被發現……最後被開除……”
馬海也知道,現在被抓到,如何狡辯也是沒有用的,索性幹脆把自己的辛酸往事全給說了出來。
原來,馬海當初得了肝硬化,根本沒有能力換器官,本來是外科醫生的李煒為了救他,偷了醫院的進口藥給馬海維持生命,隨即被醫院發現而被開除。為了讓馬海活命,李煒想到了另外一個法子,就是殺人摘取器官。馬宏民救子心切,一時急紅了眼,也就答應。三人做了周密的計劃,由馬宏民在診所給患者治病,通過血液化驗,找到可以匹配的器官,隨後將人迷暈殺死,摘取器官,移植到馬海身上,成功救活了馬海。
本來馬海救活了,也就行了,但李煒發現這是一條來錢快的路子,自己現在沒了工作,為了給馬海治病,馬家也是一貧如洗,二人一商量,就幹起了這勾當。他們一般在黑市尋找活體器官進行人工飼養,並找有需要的買家換器官。隻是很多時候器官都不匹配,所以才通過馬宏民的診所來進行血型匹配,如果有病人能夠匹配,便將人迷昏,通過迷道將人轉移到一樓,然後運到這裏進行器官移植。因為住在陽光小區的大多都是窮人和外地人,所以馬宏民都是盡量找外地人下手,實在沒辦法才找本地人。手術由李煒負責,被摘取了器官的人,無一例外都死了,一來是醫療設備和水平有限,二來也是為了省麻煩。
畢竟這是從診所弄來的人,要是讓人活著離開,那不就完了?黑市弄來的器官,即便有給錢,可這樣的人,基本上也不會跟家人說,有的甚至還是為了買蘋果手機,偷偷地賣了自己的腎髒,像這種情況,很快就會被家裏人知道。李煒認為,要想做的長久,讓人走不出去才是最安全的。
在診所的樓下,有一家超市,超市是李煒開的,專門用來轉移迷昏的人。在診所的藥櫃下麵,有條地下通道,如果呂盛楠白天檢查的話,或許還能發現,可大晚上的沒開燈,所以才沒看出來。
穿白大褂那個,給人做手術的就是李煒,而那個中年胖子是買家,他兒子得了慢性腎炎,需要換腎,通過黑市聯係到了李煒。匹配了很久也沒找到合適的,所以隻能通過診所那邊,看能不能碰上,結果巧了,今天去打點滴的彭濤正好能匹配。
聽完馬海的講述,張隊長已經是怒不可遏,他怒聲叫道:“把他們都帶走!等著審判吧!”
手下當下押著三人就要出門,那個胖子連忙叫道:“等一下!我兒子的手術還沒做完呢!”
眾人這才反應過來,床上還躺著一個沒死的呢。
伴隨著他的聲音,大家夥一起轉頭看向躺在床上的青年,就在下一刻,隻見一個血淋淋的東西從青年身上的創口中掉了出來。
“啪”地一聲,器官掉落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