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林曉,27歲,一個簡單的女孩,有著白開水般的生活。
印象中的上海滿是繁華和古典式的浪漫,當我自己真正生活在這座城市的時候,才知道繁華和浪漫都是多餘的,剩下的隻是擁擠和浮躁。
工作的地方很高。我喜歡站在窗口看下麵的人群,有各色各樣的臉和表情,隻是沒有人停下腳步仰望。常常的,站在大廈前抬頭望,那些火柴盒般的房間,想念家鄉清新空氣味道。我的家在江南水鄉,不是吳儂軟語,但也恬淡輕柔。
上司林鋒是個不錯的男人,三十歲,有內斂的氣質和不容抗拒的的眼神。我想,有些人注定是要成為核心人物的,正如我注定是默默無聞。我的工作很簡單,做做計劃、推廣,替林鋒整理整理文件,偶爾也替他擋擋一些花癡的女客戶。文員?助理?翻譯?說實話,我也很想知道。
喜歡白玉蘭的香味,淡淡淡淡的開在春夏交替之際,柔柔的溢滿整個房間。
早上一踏進公司,是甜甜的氣氛,同事子穆和心一正在開心的發著喜糖,滿是濃密的祝福。看著窗外,鋒說:“曉曉,該交男朋友了吧?”我淡淡淡淡的笑,說道“我答應過雲看好你的。”
忘了交待,雲是鋒的妻子。第一次見到她,是在公司的歲末慶典上,就那樣嬌嬌的,小小的站在他的背後,懷裏的孩子有大大的眼睛和粉嫩的臉。我輕輕的走過去,她看向我,有白玉蘭般的微笑。第一次,就這樣快喜歡上一個人。
除了必要的出場,整個晚宴我們都呆在一起,和那個丘比特般的男孩。“她對我都沒這麼好呢!”鋒戲說道。雲說:“你和鋒都姓林,就做我妹妹吧。”
我們很快成了姐妹,很好很好很好的姐妹。
網絡是個好東西,我一再的表達了這個意思。
子穆為此曾摸著我的額頭嚴肅地說:“曉曉,不要中毒。”轉過身去,隨即又扭過臉托著下巴,怪異的看著我,嘿嘿的怪笑:“曉曉,你不會網戀了吧!”我滿臉的黑線,MyGod!
真想把手上的茶杯扔在他帥氣的臉上。
有時候一個人也傻傻的想,是不是真的該戀愛了。
我喜歡網絡。在這樣一個都市裏,我的朋友並不很多。喜歡靜靜的窩在我的地盤裏,抱著小小的筆記本,遨遊世界。
天天掛Q,時下年輕人常用的網絡聊天工具,卻幾乎天天隱身,少有的幾個好友頭像偶爾會閃動幾下,告訴我還尚未被遺忘。我喜歡小說,常常看到流淚,經常抱著本本半天不動。
最近流行博客。
我站在流行的中間,不早也不晚。心情好的時候和不好的時候都去那裏塗鴉,悄悄的祈禱,這樣應該不會影響網絡環境吧。自顧自的寫,心情、天氣、生活的點滴,貼自己喜歡的歌,貼水木年華和樸樹的歌詞。喜歡校園歌曲,沒有煙雲,沒有塵囂,淡淡的,從心底,有風吹過。
最近的天氣不太好,有台風過境,一個很漂亮的名字:麥莎。由此可見,某位大人物說過的那句話是錯誤的,美的不一定是對的。林鋒的臉色和最近的天氣一樣,陰晴不定,幸運的是冷熱氣流衝突還沒達到降雨的時候。
“曉曉……”鋒喊道。
“林總,什麼事?”
鋒從淩亂的辦公桌旁抬起頭,想了一下,煩躁的揮揮手。
“沒事了。”
我伸伸舌頭,向對麵的心一做了個大大的鬼臉,暗自鬆了口氣。
“曉曉,你過來一下。”
我心裏咯噔一下,心一看著我還沒來得及變幻的沮喪鬼臉,“噗嗤”一下,滿嘴的咖啡噴了出來。噢,我新買的裙子啊,我半個月的工資啊。我狠狠地瞪了她一眼,這個死丫頭,簡直是被子穆寵壞了。
鋒的辦公室象有台風過境,我開始為自己祈禱。
周圍很靜,麵對鋒我第一次感到害怕。沒辦法,豁出去了,總這樣站著也不是個辦法。
“林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