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簡單的不能再簡單的人,一個潦草了不能再潦草的草民,一個對社會毫無貢獻的人,簡單兩個字概括,屌絲。
這兩個字形容我自己用自嘲來形容實屬過分,因為這就是我,甚至都不如屌絲。 我的出生很普通,一個工薪家庭的子女,剛好趕上了國家計劃生育,家裏隻有我一個獨生子,家庭環境也不算好,沒有讓我出生就贏再起跑線上,但父母親戚對我都非常的好,也很感謝上天給予了我一個這樣的家庭。
我的父親,是一個在70年代想讀書卻因環境導致無法讀書的結果,最後隻能在家裏自習自學,買了很多很多很多書在家裏,我也算得上半個書香名邸吧,哈哈。
我的母親,一個來自農村的工人,沒什麼文化,愛玩,漂亮是她唯一的優點,如果到現在她肯定是迪場女王,當然也隻是瞎想。
而我則成了父母的矛盾體,我從小不愛玩,不愛讀書,什麼都不愛,無聊就點開電視看一看,等到了網絡開始普及的時候,又偶爾玩玩電腦遊戲,我感覺自己就是遺傳了父母的綜合,這個綜合還很奇怪,把父母擅長的東西都綜合沒了。
但唯一的好處就是我自我感覺非常良好,每日做白日夢,黑日夢,腦子裏麵上天入地無所不能,今天想想自己獲得了什麼超能力,明天想想自己征服了哪個大陸,每天反複換著細節的來想象,到現在24歲也不覺得膩。
除了想象,我還有一個小小的目標,就是在我讀書的時候喜歡過一個女孩,她不漂亮,黑黑的少數民族,但她那塊臉,就是長的正中我的下懷。
她為人處世都不行,朋友很少,甚至被別的女生說她就是個綠茶,但是我自己的看法則是我就覺得她就長的符合我的心意,就是喜歡,但是她..卻不喜歡我,甚至可以說看不上我,從小學到初中我都喜歡她,一直在追他,甚至每天打電話給她聽她給我講她喜歡另外一個班級的一個會打籃球的男生。
我就這樣做一個備胎千斤頂做了4年,最後的結果就是沒有,什麼都沒有,俗話說的好,舔狗必死!說實話,我自己長的也還可以,當時不說有很多女孩子喜歡我,3.4個還是有的,但是我就是欠,我就是得不到的越想要!可惜最後還是沒有得到,到現在10年過去了,心中還是有不舍的遺憾,微信上看到她和她男朋友秀恩愛,雖然已經沒有什麼感覺了,但是內心還是覺得很遺憾,為什麼當初沒有把她拿下,唉!
從小我就很喜歡狗,我覺得我和狗的緣分很深,我到外麵碰到野狗和守門狗都不會咬我,從來沒有被狗傷害過,自己也養了一隻小串串,我對它非常好,每天帶著它出去玩出去跑,它也每天形影不離的跟著我,如今已經養了9年了,也算是一條小老狗了,俗話說狗比人忠誠,有些時候在外受夠了爾虞我詐,到家裏抱著自己的狗玩一玩,真的很開心,很滿足。
關於我的自我介紹就這麼多了,一個普通的廢青,而已。
對了,我的名字叫“未逍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