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5章 查處完畢(2 / 2)

允熥自然也不會將他們都在深秋處斬。此時當然要嚴格依照《大明律》將他們全部定為死罪,可過幾個月就找一個理由赦免他們的死罪,然後連同家人統統流放到漢洲大陸。已經分家的人運氣較好,隻牽連到妻兒;若是尚未分家的,整個分支都會被流放過去的。

貪功案也在緊鑼密鼓的審問。由於張銓突然倒戈,使得案子很快被審問清楚。允熥定了宣寧侯曹泰與徽先伯桑敬貪贓枉法的罪名,廢去世襲的爵位、免去所任的官職,子侄也都免去官職,貶為庶民;永定侯張銓也犯了貪贓枉法,可允熥以他‘有戴罪立功的表現’為由,雖然也廢除世襲的爵位免去官職,可他的子侄保留了軍職,也就是說隻要他的兒子有本事,還可以憑借軍功重新升上來。

張翼畢竟是開國功臣,作為一個封建王朝的皇帝顯得太涼薄對維持統治不是好事,而且其情可憫,允熥就下旨廢了他的世襲爵位免去官職,但並未廢除他第三子張育穆的世襲指揮使,其它子侄雖然沒了世襲,但也可以憑借軍功重新東山再起。

允熥還打算使人宣揚:現下立功機會最多的地方是漢洲大陸,封在漢洲的藩王也不會在意某人過去犯下的錯誤,有本事就任用,有功就獎。鼓勵他們的子侄前往漢洲。

以上四人身份貴重,允熥不好做的太絕,可在他們之下,五軍都督府和兵部牽連出來的小蝦米他是不會放過的,統統判處流放漢洲。

消息傳到軍中,果然將領們對於貪圖他人的功勞十分厭惡,大多數人都支持允熥的做法,少數不支持的也翻不起波瀾;這時軍事改革還尚未涉及中下層,他們也沒有反對,軍中基本保證了穩定。

與此同時,都察院又開始查證五軍都督府內曾經有過的其它枉法之事,查出許多案子來。允熥借用新查出來的案子扳倒了普定侯陳桓等人。陳桓同樣是開國功臣,而且與耿炳文、張翼和曹震是此時碩果僅存的四個洪武年間加封世爵的一代功臣,允熥自然要照顧,和張翼的處置一樣;其他人和曹泰的處置差不多。

這些案子都十分複雜,若是平常,沒有三五個月查不出多少東西;可這次允熥準備充分,而且負責查案的官員對皇帝的目的也很清楚,所以才不到半個月,至二月初一就將案子查的七七八八,將相關人證物證奏報給皇帝,皇帝也很快就處置了。待廢除陳桓等人世襲爵位的聖旨發出後,雖然後續還在查案,但已經無關緊要了,對於允熥來說,這件事基本上處理完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