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旭在歡聲笑語中與他倆兒道了別,慢慢悠悠地沿著花柳街直行,途經一家名為(黑店)的酒吧!他推開門走了進去。
“老黑!”郎旭吆喝著。
隻見,吧台中直挺挺的站著一個魁梧硬漢,聽見似乎有人叫自己,他猛地回頭說:“喲!我當是誰呢!原來是大名鼎鼎的榔頭啊!”郎旭瞬間板著臉說:“少給我扯淡!給我弄點喝的!”
郎旭眼前的大塊頭,是這個家酒吧的老板,他臉盤滾圓,皮膚發黑,長著絡腮胡子,顧名思義道上的朋友都喜歡叫他一聲“老黑”,老黑以前當過兵,退伍以後就在這兒開了一間酒吧,起先生意還不錯,直到兩年前附近又陸續開了幾間酒吧,因此生意也就漸漸暗淡了,別看他樣子長得憨厚老實,他可不是什麼省油的燈,記得很久以前有幫人來酒吧故意找茬,結果讓老黑拿著兩把西瓜刀從街頭追到街尾,但後來聽說那幫人好像因搶劫罪被警察抓了,至今也沒人見過他們,老黑的後背上有條刀疤也是那時留下的!
老黑轉過身從身後的酒櫃中拿出一瓶伏特加,又從櫃下拿出兩個幹淨的酒杯,他邊倒酒邊說:“有日子沒見你光臨啦!最近忙什麼呢?”郎旭抄起酒杯一飲而盡,深深地歎了口氣說:“沒忙什麼!瞎混唄!”老黑微微地笑了笑,湊到郎旭的眼前輕聲說:“我聽說前些日子,有人把穀仙閻老五的手指和腳趾都給砍斷啦!你知道是誰幹的麼?”郎旭奸笑一下搖了搖頭說:“是麼?不知道啊!”老黑邊笑邊向郎旭輕輕指了指,然後他又拿起吧台上的酒瓶將郎旭的酒杯蓄滿,而郎旭則非常鎮定地向老黑眨了眨眼睛。
這時,酒吧外傳來一陣嘹亮的警笛聲,郎旭刻意地扭過頭,忽然,有幾輛黑白相間的警車從他眼前閃過,他隨手抓起桌上的酒杯飲一大口,喃喃自語道,“唉!看來今晚又是一個不安靜的夜了!”
喝著喝著郎旭便感覺有些不勝酒力,醉醺醺地抬起頭,晃一晃自己的腦袋看了看牆上的石英表,勉強將手伸進自己的上衣口袋裏,從兜內掏出一張嶄新的百元大鈔扔到吧台上,老黑伸手拾起酒錢,就在老黑翻開錢匣子準備找錢的時候,郎旭緩緩地擺了擺手,吞吐著說:“不用找了!留著下回吧!”見郎旭的意識還比較清醒,老黑便把錢收了起來,他吃力地用單手撐住吧台的一角,坐在高腳椅上。
他本想屁股一翹,兩腿一伸直接踩到地板上,可誰知還沒等自己的胳膊吃上勁兒,思想就提前行動了,結果左腳一滑,右腳也沒能站穩,於是乎“咣”得一聲重重摔坐在地板上。
嚇得老黑趕緊雙手用力撐著櫃台,腳尖向前一墊,“唰”地一下躍過了吧台。
他連忙攙扶起郎旭。而郎旭卻晃晃悠悠地站起身,一麵拍著老黑的肩膀,一麵口中還不忘結結巴巴的嘟囔道,“我……沒……事!你還是去看看你們家的地板吧!”
隻見,老黑的手剛剛從郎旭的胳膊上拿開,郎旭便顫顫巍巍地一手扶著牆麵,一手不停在周圍摸索著,腳下得步伐始終淩亂,一扭一歪地離開了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