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小賣店裏,旭仔要跟蘇麗珍“交個朋友”。
這世上想跟你交朋友的小流氓遍地都是,但隻需要一分鍾就能讓你繳械的,恐怕隻有張國容了。
別的人拍出來那讓人覺得就是扯淡,但王家衛拍出來,張國容演出來,那就是讓你覺得操蛋的人生還就特麼可能出現這真實的一幕.
你會把它當真.
旭仔要蘇麗珍看著他的腕表,說出了那段讓蘇麗珍記了一輩子的話:一九六零年四月十六號下午三點之前的一分鍾你和我在一起,因為你我會記住這一分鍾。從現在開始我們就是一分鍾的朋友,這是事實,你改變不了,因為已經過去了。
從這一分鍾開始,蘇麗珍退無可退。
她滿心歡喜地以為,自己會成為旭仔的例外,所以滿心期待地問出了那句“你會不會跟我結婚啊”?
旭仔麵無表情卻想都沒想地回了她兩個字:不會。
對,不會,旭仔不會為任何人退一步。
他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但很清楚自己不要什麼。
於是,蘇麗珍黯然離去,以為會在顏麵盡失前,保護好自己最後的尊嚴。
可惜。
喜歡一個人就是這麼吊詭,你知道他不會娶你,你知道他不會對你負責,你知道他根本沒那麼愛你,你甚至知道他一定會再一次讓你寒心。
你卻,還是忍不住,要在樓下,等他再一次行行好收留你。
為了能跟他在一起,你願意無條件服從他的遊戲規則,願意妥協“不結婚”。
但還是,被對方隨隨便便就擊敗在那個雨夜裏。
我以前以為一分鍾很快就會過去,其實是可以很長的。有一天有個人指著手表跟我說,他說會因為那一分鍾而永遠記住我,那時候我覺得很動聽……但現在我看著時鍾,我就告訴自己,我要從這一分鍾開始忘掉這個人。
我們需要花掉多久才能忘記一個人?
我們需要如何控製住自己不再去樓下等他?
反正,《阿飛正傳》裏的蘇麗珍,需要一次次恍惚而來,久久站在那裏,猛然踩滅煙頭,一次次又恍惚而去。
是,你是跟自己說好了,從這一分鍾開始要忘掉這個人。
可深夜一來,你辛苦掩飾的太平又會被瞬間揭穿。
就像是超仔對蘇麗珍說的,你總是說過了今晚就會沒事,你昨天晚上是怎麼過的?如果你過得了昨晚,今晚就不會在這兒了。
有時候放棄比殺掉一個人更難。
你終究,騙不過心魔。
超仔:最漫長的等待,是假裝自己從未等待.
第一次見蘇麗珍,是在旭仔的樓下。
當時蘇麗珍打算等旭仔出來,以“拿回以前的東西”為爛借口,想要卑微求複合,而正在巡邏的警察超仔看不過去,便成了她的傳話筒。
偶然的不期而遇,卻悲哀的成就了超仔對蘇麗珍的街頭陪伴。
.......................................
感謝書友魔界小小虎100幣打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