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鄭仁剛工作沒幾年,門診發生了一件事情。
醫生開了處方,患者取藥,膠囊性質的口服藥物。患者取藥回來後,問了每天吃藥的頻次之類的事情,就連鋁箔包裝和膠囊一起吃掉了。
嗯,一起吃掉了。
事後患者投訴醫院和門診醫生、門診護士,說是沒有說清楚藥物到底怎麼吃,他還以為鋁箔也能一起吃。
這事兒是很操蛋的事情。
鄭仁也不知道當時那件事情最後到底是怎麼處理的。
想來無非是兩種解決辦法,一是賠點錢,把人哄走了事。以後他願意去哪鬧都行,隻要別來市一院也就是了。二是硬剛,你想告到醫調委也行,反正醫院有律師,陪著你一起玩唄。
被告的醫生、護士扣了點錢,醫院也下了文件,說是以後一定要告訴患者,鋁箔包裝不能吃。
雖然多了無數的口舌、解釋,但這件事情也就這麼確定下來了。
今天,一名患者谘詢口服藥物的服用劑量問題,宋護士按照常規給患者解釋。
當然,她沒有忘記事後跟患者說鋁箔包裝一定不能吃。
可是當她說完後,患者勃然大怒。
從患者的角度來看,也的確是這樣。
我問你藥該怎麼吃,你說完也就是了,最後還加一句鋁箔包裝不能吃!你特麼是什麼意思?
當老子是弱智嗎?
患者脾氣也很火爆,直接把給他講解藥物服用劑量的小護士給投訴了。
可是小護士也沒錯,這是院裏的規定。
鄭仁哭笑不得。
這都是什麼狗屁倒灶的事情?
老潘主任也很無奈,隻能不斷安慰小護士。這種投訴不要緊,有科主任給你撐腰,執行院裏的規定,要錯也是製定規則的人錯了巴拉巴拉說了小二十分鍾,才把護士的情緒安撫好了。
送走小護士,鄭仁口幹舌燥。
真是累啊,比做兩台TIPS手術都要累。
而且這種事情,在可以預見的將來還是要發生的。
就像是臨床用藥,越是好藥,上麵寫的副反應越多。
因為醫院是社會的一個窗口,屬於接觸人比較多的地方,自然形形色色什麼樣的人都能碰到。
“潘主任,跟您彙報個事。”護士走了,鄭仁就挺直腰板,坐在椅子上,和老潘主任說到。
“喝口水,不著急。”老潘主任指了指飲水機。
鄭仁用一次性紙杯接了水,連喝了三杯,這才覺得好了些。
他隨後跟老潘主任彙報了那位八十多歲的老爺子的情況,再加上常悅的觀察與兩人商量出來的解決辦法。
老潘主任道:“行,既然已經發現了問題所在,確定老人家身體沒別的毛病,這事兒我和患者家屬談。”
談這種事情,麵對的都是六十多歲的患者家屬,無論是鄭仁還是常悅,因為年齡關係,天然就有短板。
而老潘主任去說,事情更好解決。
此中妙處,隻有局中人才能領悟一二。
彙報完這件事情,鄭仁直接說到:“潘主任,市二院那麵想找我去做幾台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