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2章 當年之事(2 / 2)

孩子一咬牙,丟下兩塊錢,拿著包子就衝出了快餐店。

這店離街口也不遠,小孩跑幾步就到了,正巧撞上了準備買點吃的回家的葉晨。

葉晨吃遍了小吃街的每一樣小吃,對裏麵的人也是相當了解。

看到這一幕就大體知道了怎麼回事。

所以葉晨一把將小孩子攬到了身後,掏出手機按下了報警電話。

追過來的幾個廚師和老板小舅子也認識葉晨,知道這小子猴精猴精的,經常有高年級的想欺負他都被他打的半死。

而且他們也聽說這小子在東南市初中圈子很出名,誰家每個孩子上學,萬一惹了這小子,那自己孩子......

所以大家看葉晨年齡雖小,但卻不敢看輕他。

此時見葉晨將那個小孩子擋在身後,掏出手機,都以為這小子想打電話叫人呢,誰知道葉晨卻把手機的屏幕對準了他們。

老板小舅子靠前看了一眼,冒了一身冷汗。

隻見葉晨手機上,端端正正的三個數字:110。

小吃一條街對葉晨的評價果然是不錯,猴精猴精的。

葉晨當年也就十四歲,那個小孩看上去跟他差不多。

而我國勞動法,所指的童工是指為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勞動者勞動能力取得是從十六歲開始,而不是十八歲。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那得關門罰款。

這要是讓葉晨報了警,那自己這店還開不開了?

所以老板的小舅子當時就慫了,不但退還了克扣的五十塊錢,甚至還多給了五十塊當做道歉費。

然後便帶著人灰溜溜地回了店裏。

葉晨拿著那一百塊,遞給了那個小孩,可那小孩搖搖頭,隻抽了五十塊,剩下的那五十塊,不管葉晨怎麼說,那個小孩就是不收。

最後沒轍了,葉晨將錢放在一旁的牆上就離開了。

走了一會,葉晨覺得身後有人,回頭一看,居然是之前那個小孩。

葉晨有些奇怪,這小子跟著我幹嘛。

便停下來等他,到了跟前,那個小孩子從兜裏掏出了葉晨放在那的五十塊。

這讓葉晨有些哭笑不得,把錢給他那小孩又不收,自己又不缺錢,這怎麼辦?

看了眼他手中的那一把零錢,再看看他右手緊緊攥著的倆包子。

想了想,葉晨索性帶著小孩來到一個小吃店,點了一桌子菜。

你既然不要錢,那我就請你吃頓飯,這行了吧。

一開始小孩子還有些不好意思,但看他的樣子是真的餓了,在幾經掙紮之後,還是抄起筷子大快朵頤了起來。

在吃飯的空檔,葉晨斷斷續續知道了這個小孩的事。

小孩名叫楊靈,比自己還大一歲,原本是天島市人,記事起父親就沒見過父親,一直跟母親相依為命。

前段時間母親不知道從哪打聽到消息,說是楊靈的父親現在人在東南市,便帶著孩子趕來找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