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1 / 1)

“我喜歡與未曾陪伴我走過我過往的人講我的故事,因為我怕會忘記。我更喜歡與曾陪伴我走過我過往的人講我的故事,因為我怕被忘記。”

我冒著雪爬上鹹一的天台,把這句話寫在第七本日記的最後一頁,用我花費三年光陰苦心練習的瀟灑行書。那天,正好是我第二十二個生日。

我專程去了鹹一的天台,一個人在細雪飄揚的天台上慢慢地翻看我的日記。字字句句寫滿了我的舊時光。從十五歲到二十二歲,整七年。故事在這個小天台拉開帷幕,我想理應也在這個小天台落下句點。

天漸漸被墨暈染開來的時候,細雪正要把我來時留下的深腳印完全填滿,我最後一次環顧四周後,一步一步離開了那個天台。當我走出校園老遠,回過頭再也看不見所有故事的起點,那一瞬間,我竟然想不起來我最初是想以什麼心情來。

悼念?埋葬?緬懷?紀念?或者隻是單純的故地重遊?都不重要,關鍵在於我永遠也不會忘記我離開的時候,步履輕盈,放佛心上沉蒙多年的鉛灰被這場潔白無垠的細雪洗除得一幹二淨。

轉個彎,我找到最近的快遞公司,把那珍寶般的七本日記快遞給程顥,並在快遞單上備注八個小字。執著不是愛。我明白。

我此時是什麼心情,我想他應該會懂,即使他不懂,我也當作他已經懂得。或者他會在未來某一天,突然茅塞頓開。

那就是我二十二歲的生日,下了一場綿長持久的細雪。之後不久就是春天,陽光燦爛,繁花盛開。從那之後,我沒有不快樂。

那許多往事,關於程顥的,或是與他毫無關係的,我一件也沒有刻意去忘記,但也再沒有一件能影響我的快樂。

我已掙破自縛七年的繭,超脫舊夢,化蝶入春叢。我明白。執著不是愛。七年,這是他希望我明白的。也是我這七年裏一點點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