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誠,你在哪裏?—在公司加班。
—什麼時候回來?
—不,今天回不來了。你自己睡吧!
電話就此中斷。我用力地將手機摔在咖啡桌上。我知道,他在騙我,因為我明明白白地看見他坐在我對麵的桌上和別的女孩有說有笑。
俞樂誠和我在一起兩年了,他一值無法忍受我這樣的人——成天打遊戲,以賺稿為生的女子。可就算是這樣也不應該騙我,何去何從,不過是一句話罷了。
我沒有像電視裏演的那樣,走過去狠狠地甩他一巴掌,因為始終覺得那是在演戲,隻好站起來,結了水錢,匆匆離去,這個月還有幾篇攻略稿要趕,愛情隻能靠邊站。
六月的天,如娃娃的臉,說變就變,剛出門時還晴空萬裏,不一會兒,就下起了小雨,因為太匆忙,出門時沒有帶雨傘,所以現在,我一個人淋著雨在大街上走著。
本來和樂誠約好的晚餐隻有自己解決了,在街邊買章魚小丸子,然後一個一個地塞進嘴裏,雨又大起來,原本平直的道路,變得這樣的長,皮鞋和裙子上麵全都是泥。頭發也淋濕了,如果身上有支煙那多好,可是偏偏又沒有,唉!
一路地急奔,終於到家。
用煤氣爐子燒了一缸的熱水,一直泡到皮膚發紅才出來。看看表,已經十二點了,而樂誠還是沒有回來,他已經越來越不需要這個家了。我從冰箱裏拿出一罐可樂,狠狠地將冰箱門關上,來到電腦前繼續天堂II裏的遊戲,這篇攻略稿要在明天天亮之前趕出來,不然的話,我下周的夥食就有問題了。
樂誠已經好幾個月沒拿錢回家了,看來他已經做好了準備,就像他自己說得那樣,如果我繼續打遊戲,那麼他就離開我。
遊戲和我,你到底選哪個?
其實無論我選哪個,他都會離開我,隻不過他吃定了我不會放棄遊戲,放棄賺稿。他已經早有後路可退,這一周都和同一個女孩吃飯,進展非常順利。和我分手是勢在必行的事情,不過是找個理由。
電腦中打出結束的畫麵,我的武士被人斬殺於馬下,心裏真不甘心,可是卻又沒奈何,最近的稿子越寫越臭,咖啡在電話裏說:“如果再不用心寫,我就要換人了啊?”
同時被男友和編輯拋棄,我還真不是一般的倒黴。
我從十二歲開始打遊戲,十八歲寫遊戲攻略,一開始隻是賺點零花錢,可是隨著稿費的增多,和對遊戲的熱愛,大學畢業之後,已經舍不得放棄這樣的生活。而俞樂誠卻並不這樣認為,他一直認為我是那種不務正業,遊手好閑的人。他喜歡有穩定工作,聽話可愛的女人,而我——隻是他的負擔。
窗外的雨一直下,沒有一點停的意思。
夜裏兩點,才寫完三千字的攻略稿。咖啡還在線,於是把稿件傳給她,她說明天給我消息,這才一頭紮在床上,昏睡過去。
早上醒來時,樂誠正坐在床旁,抽煙。
眼睛亮了亮,就伸出手去搶他嘴裏的煙,結果被他狠狠用手打回來。
—我有話和你說。
他低著頭,若有所思。我冷冷哼了一聲,從被子裏爬出來,找鞋子,找牙刷。樂誠看著我的背影,慢慢說道。
—何琅,我已經找到房子了。
—哦!
我答得漫不經心,心裏卻冰涼一片,早就知道會來的事,卻還是不願意它發生。
—離我們公司比較近,上班也方便一些。
—什麼時候搬?
—不急,你想好了麼?
—什麼?
—我可以幫你在我們公司裏找一個職位,你可以和我一起搬過去。
我回過頭看著樂誠,他看著我,眼睛裏的光彩很迷人,他肯這樣為我著想,實在應該感激他才對,可是卻又不想勉強自己,我回過頭,將牙膏擠在牙刷上。
—你可以試試,其實每天上下班沒那麼辛苦。
—我不習慣。
—呆上一陣就習慣了。
樂誠走過來,伸手將我抱在懷裏,他已經好久都沒這樣抱過我了,說真話,以前我是非常喜歡讓他抱著我,那樣會讓我感到溫曖安全,可是現在我不喜歡,因為他現在這樣抱我時,常常附加了許多條件。
—你這樣聰明的女孩,不應該就此埋沒了。
他輕輕吻我的頭,話語說得再誘人不過,如果是兩年前的我,一定馬上俯首稱臣,可是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