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不吃兔的蘿卜,他剛剛被他父母抓走了。
這被拉過去當苦力了,所以本書又不更新了,真是大起大落。(好不容易我花錢才把他弄過來的呀!)
一朝回到解放前。
所以,這個家夥是真的可惡。結果時間還延長了,從四個月變成10個月了。
然後他更新作品的手機還落在這兒了。(我也不知道他在想什麼劇情,我也更新不了啊。)
我也想過要送還給他,可後來想想,如果把手機給了他估計這輩子他都更新不了了。(他父母管控的很嚴的,家裏網絡什麼都沒有。)
還有,我根本不是他的什麼基友,準確來說,是他管我叫基友,我管他叫閨蜜。(我是女生來著的。)
當然,我好不容易才從他父母和我父母之間說通了一會,結果他皮了一下,就被拽走了。(讓人火大。)
他家教很嚴,在認識我之前,他連網絡都沒用過。(我和他是小學時認識的,這家夥當時跟個木頭似的。)
後來,在我“開導”下,他變成了你們所知的樣子。
他走的時候留下了一句話:我蘿漢三還會回來的。(他這個人還是很傻,不知道女孩子閨房不能亂進。)
算了算了,不說了,我不能跟你們說太多了,反正你們隻要知道,那家夥就是個大傻子。
不過這個大傻子估計會守信用,他這個人說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