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覺得我寫這本小說的代價就是話兩三個月的打字,那你大錯特錯了,這本小說代價是用了我七年痛苦而改編成的,我被欺淩的那段時間是七歲到十三歲。寫這部小說時,我內心是崩潰又掙紮,我好不容易把我那段快被淡忘的記憶,又曆曆在目地回憶起,這好比在傷口上撒鹽,痛得咬牙切齒。寫到某幾處的時候,我哭到崩潰了……但是還是掙紮得把這本小說寫完……
我寫這部小說並不是希望有人同情我,畢竟我需要同情的時候被冷眼,我不需要同情的時候再同情就沒意義,我覺得我這本小說是有意義,我希望你們從這部書讀出點意義,或者能讀出點感受,哪怕是一絲純真與美好都好。
有一次,我在路邊崩潰地哭,邊哭邊用手捂臉,怕被人看見怕被瞧不起……我看到一輛輛車行駛,第一個念頭就是想衝過去被撞死,然後被眾目睽睽看著屍體。於是,我真的站在馬路邊緣,可是怕痛的我始終沒有衝過去。
假使我不怕死,百分百就早死了,“自殺”這個詞曾經在我腦海閃過無數遍,我跟你們講這個不是鼓勵自殺。後來,我發自內心地慶幸我沒有選擇“自殺”,如果我死了就看不到美好的世界,如果我死了就沒後來的我,我由衷感謝那個沒有選擇自殺的我。
“那時候,心智稚嫩的我,沒人告訴我沒有錯,沒人告訴我不要在意他們的話,沒人告訴我是他們的不對,沒人告訴我除了陰暗的世界,還有美好的世界,沒人告訴我不是多餘的要勇敢活下去。”這是我寫這部小說,最有感觸的話。
後來,我遇到一個人,他真的是我生命中一道光,直到最後和他分道揚鑣,我都感激他,真的發自內心地感激。再聊聊這本小說,男女主都有我一半的影子,我很喜歡他們。在寫到某幾處的時候,我承認是過分煽情,過分渲染悲傷,但我不打算刪,我認為那段描寫是我真實情緒寫照,很真實。
江城南以前是一個喜歡什麼事都喜歡悶在心裏的人,遇到淡月後他終於不用把難過的心事憋在心裏。他遇到淡月真的變得快樂許多,他遇到淡月真的很幸運,他從不幸變得幸運。
淡月是一個幼稚有些可愛的人,她經曆過那些傷痛,不理解她的人,會覺得她矯情。我理解她,她不是天生的堅強的人,卻很要強,對傷害她的父母故作無所謂地說著違心的話。她是一個從小被父母寵愛的人,溫室長大的孩子。因為她真的很愛自己的父母,所以更接受不了後來的反差。
對於江城南和淡月讓我感受到美好,我真的很喜歡他們,他們曾經在我的腦子裏的記憶存在過。如果世界上真的有很多想不到奇跡的話,或許他們可能會在另一個星球存在過。
願還在處於悲傷的人,能試圖戒掉悲傷,體會這世間的美好~
願你們能喜歡我的寫作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