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下不去手後,我愛他。
真可笑。
我愛他,也恨他,我年少的所有驚豔與歡喜,都贈與了他,而他,還我滿身風塵,一身傷痕。
那次我從黃浦江跳下去,其實是抱著必死的決心的,黃浦江那麼深,水流那麼急,從這裏自殺的人,連給人營救的機會都沒有。
可偏偏我活下來了。
活下來了,記憶卻失去了。
其實我並沒有完全失去記憶,腦海裏總有那麼一個人,模糊的麵容,模糊的聲音,一遍遍的呼喚著我。
後來我恢複記憶,才知道那是周宗平的影子。
我忘了自己的名字,忘了自己的身份,忘了自己是誰,卻偏偏記得他。
我有多愛他?
有多愛他,就也有多恨他。
所以我不會生下他的孩子,也不會給他機會,讓他再把我留在他身邊。
過著醫院裏每天插著導尿管,被束縛帶綁在床上一樣屈辱的生活。
我死過那麼多次,根本不介意多一次,無非就是幾分鍾的痛苦,有什麼大不了的?
我要是忍不了疼,當初是怎麼從老虎椅上站起來的?
三日之期,我注定要失約了。
我死了,程家的人就死絕了,賈怡也死了,葉靜阿姨,那些許許多多的人,還有藏在暗處的人也都死了。
我的生,背負著這麼多人的性命和鮮血。
我要讓他也知道,背負著別人的生或死,是一件多麼艱難的事。
我連死法都想好了。
以前我們開玩笑的說過,每一個上海人,最後的歸宿都是黃浦江。
但有過一次跳江自殺未遂的經曆,我不會再讓自己犯這樣的錯誤第二次。
我會先劃破自己的頸動脈,再跳下去。
頸動脈出血,在不得到及時治療的情況下,一分鍾就足夠死亡了,運氣好點的,可能兩三分鍾吧,運氣不好的,瞬間死亡也有可能。
而溺水不得到救援的情況下,最多也隻能支撐三分鍾。
三分鍾。
足夠了。
我名下的財產、上鋪、房產,已經全部被凍結,沒什麼關於財產上的遺言可留的。
就算我留了,其實那麼點錢,嚴秋荔和霍小姐也未必看得上眼。
因為有罪,這棟別墅裏的東西也全都被搬走,就連周宗平和我的婚房裏,也一樣我的東西都沒有留下。
這樣其實很好。
我一點兒東西都不想留給他,屍體也不想給他,這封遺書……其實也不想給他看。
但總覺得,死都死了,得寫點感悟什麼的,才不枉費白白的活了這二十年。
二十年。
不長也不短。
有些人可能出生就死了,有些人,十幾歲二十歲的,出意外死的也遍地都是。
運氣好的,再多也不過就活個七八十年,到那時候,胳膊腿都老的走不動路了。
我想想就覺得可怕。
比死還可怕。
我就要去死了,如果有人看到這封遺書,見到這封遺書裏的周宗平,擦肩而過時,還勞煩請替我轉告一句話。
就說,程曦恨他,下輩子,下下輩子,都不想再見到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