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2)

淩晨四點,熟練地退出了遊戲界麵,清理掉了後台的應用程序,輕輕點了一下下機,林樂開始起身收拾自己的東西。

首先是手機。上網期間精神比較專注,為了防止被偷,他一直把手機放在一個很安全的位置,襠部以下。放在包裏或者身邊都有被順走的可能,但這個部位十分的靈敏。相信我,敢碰別人這裏的,除了變態就是小偷。

林樂穿好外套,把手機塞進了兜裏。

接著,他把自己擺在桌上的保溫杯,茶葉,紙巾,酒精噴霧一一放到了自己的包裏。包在他上網時在哪放著呢?當然是被他的背和椅子夾住了!

安全。

隻有足夠謹慎,才能足夠安全,這是林樂的人生信條。

回家。

十一月份的北方城市,淩晨四點的天空還是一片漆黑。

林樂背著包,迷迷糊糊地向著家的方向走去。

淩晨四點,公路上看不到幾輛車,街道也是空蕩蕩的。

上了一夜的網,連續打了這麼久的遊戲,這對於已經二十三歲的林樂而言,還是微微有些吃不消。

他現在極度的困倦,走路都是慢吞吞的小步子。

睡覺,睡覺!再也不熬夜了!

林樂的腦袋裏隻有這些簡單的念頭了。

當然隻是念頭。他每次從網吧離開都是這個念頭,但他卻是網吧的熟客,是網吧包夜活動的最積極參與者。

“我從未見過如此準時來包夜的夥計。”來自網管的采訪。

可是,這個林樂堅持了三四年的習慣,終於還是被打破了!

當然,不止這一個習慣。實際上,林樂同誌這幾年規律又放縱的娛樂生活終於被打破了。

打破者?

不是他的父母讓他發奮圖強。福利院長大的孩子哪有父母呢?

也不是他忽然遇到了一位美麗的姑娘,下定決心改變自我,然後去追求人家。很勵誌,但可惜不是。

實際上,打破林樂規律生活的,是一輛時速將近三百公裏的白色保時捷918。

這輛車的駕駛者是一個年輕人。

跑車裏放著勁爆的搖滾樂,而副駕駛座位上是幾個空的酒瓶。

年輕人的身體隨著音樂搖擺,他雖然手握方向盤,但手臂也在左右擺動。

他的青春就像這輛極速行駛的跑車,昂貴而狂野。

“那是什麼?”年輕人眯著眼睛,看向前麵的路邊。

路邊,是正在慢吞吞地挪步回家的林樂童鞋,看起來動作十分遲鈍。

“嘿!是喪屍!該死!這裏竟然有喪屍!”年輕人大喊大叫。

他忽然挺直了脊背,緊緊握住了方向盤,斷斷續續地說出了這樣一句話:“我可不怕...喪屍。我...是英雄!來吧,我要...幹掉喪...屍!”

林樂聽到跑車發動機的轟鳴聲,他轉過身,想看看是什麼東西這麼吵。

“哦,這是怪獸嗎?我已經在做夢了嗎?它好吵!”

看來,林樂同學熬夜也熬地神誌不清了。

“嘿!怪獸!我是超人!吃我一拳!”林樂朝著向自己衝來的那輛揮出了自己的右拳。

“砰!”瘦弱的身影像棉花玩偶一樣被撞飛,隨後在地上翻滾幾圈,在一家電影院的門口失去了動靜。

電影院門前的海報,是即將放映的影片封麵,電影名稱是:“誰是英雄”。

這時,已經刹住車的保時捷918的車門打開了。

那位狂野的年輕人看著車引擎蓋上的血跡,抓了抓自己的頭發,支支吾吾地說:“有人能回答一下,喪屍還會流血嗎?”

……

林樂從昏迷中蘇醒。

他發現自己正躺在一間空房間的地板上。

這個房間的牆壁和天花板刷著白漆,沒有窗,隻有一扇棕色的門。

他坐起身子,看了看身邊。

他發現自己的衣服上,包上,都是大片的血跡。

他掏出手機,發現手機屏幕已經徹底碎了,連開機都不行,而不鏽鋼的保溫杯的表麵則是有許多磨痕。

這是什麼情況?

他檢查了一下身體,發現自己並沒有受什麼傷,連丁點破皮都沒有。

“我記得,我是回家了的,因為我還做了一場夢...夢裏好像,我在打怪獸?”林樂企圖回憶昏迷前的經曆。

“是怪獸把我打成這樣的嗎?真的有怪獸?!!!”林樂歪著腦袋想不明白。

“當然沒有。”一個溫柔的中性聲音出現。

“誰在說話?”剛才房間裏明明沒人才對。

林樂左右轉頭去看,發現背後竟然有人。

他定睛一看,卻發現背後站著的竟然是一個奧特曼!

一個活的奧特曼!

“你?你是誰?從哪買的這麼逼真的衣服?鏈接方不方便發我一下?”林樂站起身,緊張地看著麵前的奧特曼。

“我是係統的管理員。這不是衣服,而是為了能夠讓你快速適應的化身。”奧特曼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