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簽約談判(2 / 2)

“我很高興能夠接到你的電話,畢竟現在想要簽下你的人和公司一定很多。”常季紅笑道,“而你選擇了我,也說明了我有你看重的地方,所以我們就直接開誠布公的談一談。

合適的話,我們就合作,哪怕不合適,我們也可以交個朋友。”

陳晶聞言點了點頭,“那常姐,我就先說說我自己的規劃?”

常季紅笑著點了點頭。

“常姐,我是唱跳偶像出身,所以音樂方麵我會一直堅持,這也是我保持人氣的關鍵。”陳晶道,“而我找您,更多的是希望借助您的人脈為我介紹影視劇方麵的資源,尤其是電影方麵。

現在內地音樂市場不好,所以向演員方麵轉型成為了必然,這也是我將來的一個發展方向。

還有不瞞您說我已經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我希望以工作室的形式和您簽約,由您負責我所有的經紀事務。

不過我需要一定的自主權,有權拒絕一些合作,包括劇本和廣告代言之類。

您除了幫我介紹資源之外,如果有我想要的資源,您也要盡力幫我爭取。

對於我個人形象維護和營銷方麵,我希望您能夠讓楊天珍來負責。

至於合作年限,我不希望太長,不能超過5年!經紀分成嘛,我希望和公司是五五分成。”

5年的時間不長不短,合約到期的時候是2015年,正是四大頂流齊聚的那年,也是內地娛樂業發展到巔峰的一年。

5年間,有常季紅的人脈扶持,足夠陳晶在影視行業站穩腳跟,到時候流量時代開啟,合約到期,就是陳晶大賺之時。

至於五五分成,對於行業來說,其實算多了,畢竟有時候人脈和資源是錢買不來的,否則三大互聯網巨頭早就一統娛樂圈了。

在這個圈子,就得按照這個圈子的規矩來。

而且光有人氣,沒有資源扶持,也隻是虛火,過一陣子可能就跌落神壇。

想要一直位居頂流,就離不開持續不斷好資源的支持。

況且你一個人勢單力孤,在競爭時很容易被大公司,或者人脈廣的經紀人截胡,黃宣就是前車之鑒。

不要想著吃獨食,共贏才是王道。

等到你真的發展起來,足夠壯大了,那麼你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來了。

常季紅聞言點了點頭,然後又仔細打量了一眼陳晶,隨後便直接道,“其他我可以答應你,但是五五分成不符合業內規矩,雖然你人氣高,但你還是新人,也並沒有證明自己的賺錢能力。”

陳晶聽後笑道,“我們的組合可是紅遍亞洲,而且吸金能力甚至超過了東方神起,是SM今年最賺錢的組合了。”

常季紅笑道,“話可不是這麼說的,那是組合,但現在你可是單飛了,或許你覺得自己現在人氣高,有不少代言商演找你,可是沒有公司幫你安排好一切,你的人氣無法長久。

此外,我和公司利用人脈和關係找資源,同時為你各種宣傳營銷,也都是要錢的,並不是動動嘴皮子就可以的。”

陳晶自然也知道這一點,像當年現象級的快女李玉春也就四六分成,其他後來公司推出的偶像練習生就更少了。

其他諸如趙小穎合作黃兵,一開始拿的都少,看重的不就是人家的營銷能力和手裏的資源嘛。

而且如果你沒資源的話,就算是給你十成你也賺不了人家的一成。

更何況是現在內地頂流偶像還沒有正式誕生的2009年,對於韓更和陳晶,業內也沒有先例可考,沒個準數!

“當然了,這個分成比例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常季紅看著沉思的陳晶道,“隻要你證明了自己的吸金能力,那麼在合約期間,我們就可以再調整,這點可以寫進合同裏。”

聽到這裏,陳晶點了點頭。

同意調整分成比例,這點可以看出,常季紅對陳晶的看好,畢竟一般公司定死了就不會願意去更改的,畢竟那可能就是幾千萬的損失。

最終雙方談好的分成比例是四六,陳晶四,常季紅六,不過每年如果賺的收入達到約定的數額,就可以協商調整一次分成比例。

“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