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日記(1 / 2)

曲九,或者叫段東根更合適,一看就不是正經人,居然會寫日記。

“三月十九日,今天在街上看見一個很潤的女人,想不到如此偏僻小鎮上,竟然有如此尤物,雖衣著樸素,但容貌、身段,堪比杜鵑樓裏的花魁,可惜的是,她身邊有個男人,不過俗話說,妻不如妾,妾不如偷,風塵女子還是不如良家來得有味道……”

“……”

”六月初三,今天遇到了一個乞丐,居然就是之前被我趕出棲流所的一個人,不知道因何故被人挖去了眼珠子,打斷了雙腿。說實話,像他這種欺軟怕硬,仗著拳頭大,不敢在外麵橫,卻在難民群體中拉幫結派,排擠他人的人,我對他的遭遇沒有絲毫同情。但我還是給了他一錠銀子,因為我知道,這錠銀子不會讓他過上滋潤的生活,反而會讓他懷璧其罪……”

“……”

“九月廿七,這是我第三次在街上遇到那個女人了,若不是我已決定後半生隱姓埋名,說不定也要去試探試探她的口風,最後想想還是算了,像她這種女人,不知道有多少男人盯著呢,若是和我這種身份的人搞在一起,必然會遭人注意。還是家裏婆娘安全,其實一陣哆嗦之後,是人是鬼都差不多。”

“……”

“八月廿三,早些日子,就聽說他們要修建妙一座道觀了,今天才得知選址居然在夾子溝,雖然十分意外,但仔細想想,似乎也在情理之中,隻是這道觀靈不靈驗,就不好說了……”

“……”

“臘月十八,今天家裏的婆娘去妙空觀燒香回來,據說道觀裏的神祗很靈驗,人氣很旺盛,我大意了,低估了他們的法力,也許我該去燒一燒香的,隻是不知道能不能洗掉我手上的血腥與罪惡……”

“……”

方宇把日記翻完之後,臉色古怪。

這曲九還真是……一言難盡啊,老不正經了,大多都是在寫和那個女人相關的東西,上又不敢上,隻會躲在家裏意淫,隻有偶爾幾篇能夠表明他就是棲流所話事人身份的篇幅。

不過日記中提到妙空觀時,屢次提到的“他們”,吸引了方宇注意。

這個“他們”究竟誰?

根據字行間的意思,似乎指的是觀裏的神祗,但指代神祗應該用‘它們’才對,曲九身為讀書人,不可能連續犯這種錯誤。

這個妙空觀,果然有大問題!

苗鳳英把日記收起來,按捺不住問道:“日記你已經看完,該把你知道全都告訴我了吧?”

方宇從沉思中醒來,緩緩道:“先把失火案的案卷拿來,我還需要確認一些東西。”

苗鳳英眉頭一皺,開口道:“我沒有帶在身上,但你有什麼想知道的,直接問就是了,我都記在腦子裏。”

方宇問道:“屍體。在大火中死去的屍體,是焦屍,還是骨骼?”

苗鳳英回憶著道:“案卷記錄,既有焦屍,也有骨骼。”

“大火燒了多久?”

“將近一晚上。”

方宇恍然頓悟,微微頷首,心中越發肯定長空幫殺害一千多條性命的目的。不,現在應該變成一千一百多條性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