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愛上一個人(1 / 2)

這便是愛與不愛的區別吧?

他愛她,容不得她受一丁點兒委屈。

不愛我,哪怕我把心掏給他,他都嫌腥。

我的心漸漸寒涼。

兩年了,我嫁給江鶴棣整整兩年了。

這兩年來,我每天無微不至地照料他,悄悄向江老太打聽他的喜好,學習做他愛吃的菜,煲他愛喝的湯,做他喜歡的事……

把自己放到塵埃裏,低到不能再低,隻是想讓他愛上我。

可惜努力了兩年,他還是不愛我。

這麼長時間,就是捂塊冰,也捂化了吧?

我心有不甘,伸出沾著血的手指對江鶴棣說:“老公,我的腰受傷了,腰椎骨一動就疼,你能不能送我去醫院看看?”

江鶴棣的視線落到我的手指上,眸子裏的柔情斂住了,冷冷地睨了我一眼,“這是你咎由自取!”

咎由自取?

大約我死了,他也不會心疼半分的。

我的心髒陣陣抽疼,像有千百隻螞蟻在裏麵細細咬噬。

我扯起嘴角笑得淒楚,終是不甘心地問出最後一句話:“既然這麼不想看到我,為什麼還要接我回來?”

江鶴棣眸色一凜,語氣頗有些不耐煩,“要不是奶奶問起,你死在外麵我也不會去接你的!”

原來是看在江老太的麵子上才接我回家的。

江家唯一關心我的人也就隻有江老太了。

我和江鶴棣的婚事也是她和我媽一手促成的。

要不是江老太非常堅決地拒絕唐嬈嬈進江家的門,恐怕我現在的位置早就是她的了。

江鶴棣一手抱著嬰兒,一手牽著唐嬈嬈的手。

兩人相擁相依出了門,上車往醫院駛去。

他們走後,我再也支撐不住了,頹然地癱在地上,整個人的精氣神仿佛被誰抽走了似的。

他以前不是這樣的。

我和江鶴棣其實早在十年前就認識了。

那時的他不過十六、七歲的模樣,我差不多十三歲的年紀。

因為自幼飽受父母的責罵和家暴,性格變得敏感脆弱,一時想不開跳水自殺,是江鶴棣路過,救了我。

他把我拖上岸後,給昏迷的我做人工呼吸,將我緊緊地抱在懷裏,用他的體溫溫暖我冰冷的身體。

直到現在,我還清楚地記得少年嘴唇溫軟的觸感,以及堅實胸膛的灼熱溫度。

時間越久,反而越清晰,曆久彌新。

當他得知我是自殺,不是意外落水後,鼓勵我:無論遭遇什麼樣的苦難都不要輕言放棄,要好好地活下去。

從小缺愛的孩子,別人對她稍稍有一點好,便銘記在心間。

他的話,支撐著我活到現在。

所以兩年前我媽拿著江鶴棣的照片,逼我嫁給他。

我想也沒想就答應了,哪怕他雙腿殘疾,目光陰鬱,早就沒有了當年的溫暖,我還是奮不顧身地嫁給了他。

其實我也搞不清楚,我對他的愛,是十年前就有了,還是兩年前嫁給他後才產生的?或者都有?

愛上一個人,並不是件太難的事。

我撐著手臂想站起來,這才發現腰上的血已經染透衣裳。

我忍著疼痛脫下,找了塊白紗布將傷口簡單包紮了下,換了件衣服打車去醫院。

抵達離棣園最近的東城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