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戰爭爆發後,輔仁小學遷往內地,也有些學生隨校內遷。美棠的父親不願同漢奸與日本人做生意,乃關閉商棧錢莊,一家搬到漢口的法租界裏生活,美棠則轉入租界內一所私立學校就讀。
起初,美棠一家是向一個販毒致富的臨川人租了一處房屋,但此人為人刻薄慳吝,時常要來視察房子,又挑剔說這裏弄損了,那裏折壞了。嶽父氣極,就幹脆自己設計建造了一幢兩層樓房——他用紅磚砌成的圍牆特別高,故屋裏的光線與通風俱不佳;大門造得特別厚,上麵加的鐵鎖鏈也格外粗。進了大門還設了一座小的照壁,這樣即便平日偶爾進出時開門,從屋外也難見裏屋情形。照壁的內麵,貼了一個很大的“福”。外麵戰火連綿,一座磚牆便是建得再高再厚又能擋得這風雨中的時局幾何?但他守護一家老少八口的苦心如此。
租界內生活費用昂貴,一擔水都要賣到大洋兩元。租界當局又規定,每日規定時間可用大龍頭免費供水,但需排很長的隊伍。美棠便叫嶽父去買了幾隻大水桶,她跟著大水桶排隊,又讓傭人每隔些時間前去觀察,看她排到差不多時候便來把盛滿水的大桶拎回家。
在新的學校裏,美棠認識了她頂要好的女同學,劉寶珍。寶珍的父親精於樂律,做過梅蘭芳的琴師,家裏雖無實業,亦富有錢財。那時寶珍的父親帶著她的妹妹住在香港,寶珍則隨母居於漢口。她的母親頗有江湖氣派,一個女子在漢口經營著一家旅館——名為“鐵路飯店”,又開一家跳舞廳,還開著一家百貨商店,名為“雲裳公司”。美棠和寶珍都在十四五歲愛玩的年紀,兩人就常常跑到寶珍家的舞廳裏去跳舞,把交誼舞跳得精熟。她們一同上公園,逛商店,進餐館,看電影;又買同樣的衣衫、同樣的鞋襪,再著這同樣的衣、同樣的鞋一齊去照相。寶珍結婚後還常邀美棠去夫家蕭家玩,後來令得蕭家的老四對美棠頗有好感。蕭母亦喜她聰慧秀媚,常找些借口要美棠幫忙做些簡單的線繡聯絡感情,寶珍更巴不得此事成功。所幸,美棠對這個老四並不看中,嶽父母也不想女兒嫁到外省。
抗戰八年,嶽父家就在租界裏坐吃八年,家計漸緊。抗戰勝利後,嶽父一人重振旗鼓留在漢口做生意,而把家眷都送往臨川。一家人雇一艘民船,把一些家具都帶了回去。臨行之際,蕭母殷勤請美棠吃飯,問道:“以後還會來漢口嗎?”美棠說:“還會來的。”次日清早,寶珍一人來到江邊送別美棠。她倚在一棵樹旁,和美棠互相揮手告別,八年形影不離的小姐
妹就此分開。直到船隻漸行漸遠,岸上景物漸漸模糊不辨,美棠還看見寶珍立在岸邊不肯離去。
這一年,美棠將近二十歲,嶽父每賺了錢就寄回臨川家裏——美棠開始當起這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