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方漢民發現有個家夥很有節奏的過一會兒就稍稍露頭朝著山上開一槍,還大著膽子稍微停頓一下,朝著山上搜索一番,於是他便鎖定了這個家夥,瞄準了他露頭的位置。
當這家夥又一次冒頭,端起槍朝著山上他懷疑的位置準備瞄準開槍的時候,方漢民扣動了扳機。
一顆子彈應聲飛了出去,那廝剛剛瞪大眼準備開槍,眉心上麵就出現了一個血洞,後腦勺的枕骨一下就被掀開飛了出去,白色的腦漿從後腦勺竄出了老遠,這廝眼睛瞪得很大,瞬間就死亡了,緩緩的仰麵朝天倒了下去,兩條腿微微抽動著,直至心跳停止才漸漸安靜了下來。
看到這一幕的人又被嚇得吱哇亂叫了一番,方漢民的槍法實在是太厲害了,這都能準確的把人給打死,距離這麼遠,都能打的這麼準,把人給爆頭,這一下誰還敢輕易冒頭開槍呀!更關鍵的是方漢民連開數槍,他們居然都找不到方漢民藏身的位置,想要還擊都找不到目標,於是都縮在隱蔽物後麵,再也不敢輕易冒頭了。
說起來也真是有點可笑,方漢民一人一槍,在山上居然死死的把三十多個敵人按在了山穀之中,一動都不敢動,這種情況著實顯得有點可笑。
可能是太過壓抑太過害怕的緣故,過了一陣之後,又有一個家夥瘋了一樣扔了手中的步槍,猛地從石頭後麵蹦了起來,哇哇叫著朝著湍急的小溪跑去,這個人是當地的一個地方武裝人員,他覺得這件事怪不得他們,他們隻是來幫個人場,犯不著陪著這些軍統死。
所以他扔了槍開始逃跑,以為扔了槍不幹了,方漢民就能放過他,嘴裏還尖叫著,說他不幹了,他要回家。
方漢民立即就發現了這個家夥,瞬間就用步槍瞄準了他的後背,並且根據他的速度,算好了提前量,但是當他的手指搭在扳機上,準備扣動扳機的時候,他卻忽然間停了下來,就這麼眼睜睜看著那個身穿便衣的當地武裝人員,跳入湍急的溪流中,跟頭趔趄的在激流中被衝了幾個滾,又爬起來逃到了溪流對麵,朝著對麵山上奔去。
穀中的所有人都看著這個發瘋的家夥,心中有些同情他,等著方漢民的槍聲響起,把他撂翻,可是他們眼睜睜的看著這個人一直逃到溪流對岸,直至逃到對麵山林之中,槍聲也未響起,就這麼眼睜睜的看著這個嚇瘋了的家夥逃走了。
所有人的眼睛都頓時瞪大了起來,腦子有點轉不過彎兒,一個個心道,他就這麼跑了?
那個惡魔就這麼放過他了?
當然也有人反應快,特別是剩下的那些地方武裝人員,當看到他們之中的一個人,扔了槍跑掉之後,還沒有遭到那個姓方的惡魔的狙殺,於是當即就做出了選擇,又有兩個人蹦出來,把槍給扔了,抬起兩隻手,大叫著:“不幹了,我不幹了!這不能怪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