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迷霧重重(2 / 2)

隻是一來賀崢一直懷疑那個死去的丫鬟是二人其中之一,二來……春蘭畫的真心不怎麼地。

冬梅並不難找,不過三四天便有了消息。雖說賀崢給了王有一些銀子,可是王有年紀畢竟還小,要帶著他娘偷偷逃走並不容易。兩人還沒逃出小鎮就被王大發現了,差點沒被打死。

況且冬梅也不是一般情況下娶過來的媳婦,而是被王大的父母買回來的,雖說籍貫已改成良籍,賣身契卻還在王大的手中。

這樣若是真跑了,是否會被王大打死且不說,身為“逃奴”官府也是會追究的。

來福給了王大五十兩銀子,將那張賣身契以及冬梅和王有兩個人一並帶走了。

王有還記得當時給他銀子的、那個自稱是冬梅遠房侄兒的男子,冬梅卻整個人都慌張起來。

她自然知道,自己從不記事起就被賣給人伢子,五歲上又被賣到李府伺候大小姐,從來不知自己原本姓什麼、老家又是哪裏,更何談什麼遠房侄兒呢?

一想到會有什麼人因為她叫冬梅而將她們母子買走,冬梅又是忐忑又是害怕。

她不禁緊緊握住王有的手,趁著來福不注意時小聲囑咐王有:“若有人問起你的身世,你一定要咬死了你就是王大的兒子。”

王有的眼神閃了閃,卻並沒有說別的,隻是安撫地回握春蘭的手:“娘,別擔心,不會有事的。”

這麼一路忐忑,終於到了括蒼縣。

重回故地,冬梅的臉都白了,戰戰兢兢仿佛這城裏有洪水猛獸要索她性命一般。來福看在眼裏,心道這人說不定真是少爺要找的人,看這模樣就是在括蒼縣待過的。

不過少爺還記著舊情把人買了回來,她也算苦盡甘來了。

能再見到春蘭,冬梅隻覺得像是做夢一般。

最初嫁給王大的時候,冬梅也說不上願意不願意。原本在她的意識裏,總舉得是自己是個奴婢,死生婚嫁都憑主子高興。說不定會配給哪個有出息的小廝、也說不準小姐會讓她也和春蘭一樣做個通房丫環。

她的想法從某種意義上並沒錯。如果大李氏不死大概她的一生就是這樣了,平穩、富貴的,比普通人家的女孩兒還要體麵的過完這一輩子,然後她的兒子可以去伺候小姐的兒子,女兒也可以伺候小姐的女兒。

隻可惜那個對她很好的主子死了。

大李氏剛剛去世,自己身為貼身丫鬟卻不能為主子守靈哭喪。冬梅除了為大李氏難過,還要為自己難過。

她被人侮辱了。在剛嫁給王大的時候,冬梅每日都心驚膽戰,隻怕王大因此而遷怒於她。

可是王大並沒有發現。王大對她極好,為了將來能有個美滿的家庭王大改掉了許多惡習。在冬梅漸漸放下心防的時候,她也發現自己有了身孕。

冬梅不是沒有懷疑過這個孩子的身份,卻還是懷著僥幸心理希望這個孩子是王大的。

可是王有一天天長大,她的心也和王大一起跌到了穀底。之後王大的種種打罵讓她想起了小時候在人伢子那裏受到的調了個教,在李府、在賀府比一般人家的女孩兒還要體麵風光的日子簡直像一場夢。

春蘭沒有問冬梅這些年過得都是什麼日子。從冬梅的穿著打扮包括容貌上的變化,都看得出來她過得並不好。

看到王有,春蘭也沒有問孩子的父親是誰。

這無疑讓冬梅鬆了一口氣。

冬梅就這樣被春蘭帶回了賀府。隻是換了一個身份:縣令夫人擔心自己生母在家裏過得不好,特意把縣令府上一個能幹的嬤嬤送來給母親作伴。

也好在冬梅這些年在外頭頗受苦楚,容貌早已不似當年,才瞞過了眾人的眼睛。

而王有則被賀崢帶走了。雖然冬梅一口咬定了王有就是王大的兒子,而春蘭也側麵向他證明當年冬梅絕對沒有被賀老爺受用過。但賀崢總是覺得王有看起來有點熟悉:縱然不是他的弟弟,恐怕王有的父親,或者其他父係親人自己也應該見過。

左思右想,賀崢把王有帶去了給寧城,以春蘭娘家外甥的名義求寧城給王有謀個出路。

這個身份寧城自然是不信的:春蘭哪有娘家?不過他也沒有細究,總之賀崢來求自己一次也是不容易,寧城樂得給大舅子一個麵子。

王有就在衙門裏做了一個門子。一份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