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衛所冗官(2 / 3)

宣德8年,兵部右侍郎王驥奏準:“宜行各處巡按監察禦史、按察司及總兵鎮守官從公推選,每都司衛所掌印官各1人,及選老成能幹佐貳官2人,常留1人在任理事。”

並要求非有警急重務不許更替調動,仍以選定的這3名官員職造冊回奏,負責與朝廷進行溝通。其他的衛所軍官,則失去掌軍政事的權力以及和朝廷溝通上奏的權力,徹底被閑置。

這3位官員,即所謂‘軍政官’,專差管理都司衛所軍政。最初軍政官1旦選定,若無過犯即不更改。

至成化2年,因掌印理事者後人放肆而妄為,幹著實際工作又無升遷門路;又有新襲職者,也想治事卻也沒有門路。

於是兵部自成化2年為始,以5年為期,令各處巡撫、巡按等官考選都司衛所軍職,或進或退,必須合乎公論。

就是每5年對掛職於該衛所衙門的武官進行考察,並挑選重新挑選數員理事;若無合適人選,許可他們從官多的衛所分量調12員管事,或‘1人兼數印’。

寧可讓大多數人空領俸祿,也要保證在職理事軍功的素質,這就是成化皇帝的決心。人可以白養,但你們9乖乖當米蟲,別想跳出來敗壞軍政務。

以往世襲‘指揮使1衛之長’,如今是‘不論指揮使、同知、僉事,考選其才者充之’,都督府‘率皆公、侯、伯’及資深都督選充。

成化皇帝的舉措,終於將泛濫的衛所官給收拾了1下,但也是治標不治本。

武職僅是官階的高低,已與權責無關,受委為掌印、僉書才是該衛所衙門理事者。其他武官或受管屯等雜差,或調京營、邊鎮領軍;剩餘則是‘帶俸’的有官無職者。上述官員又可通過考察、選任改變在職、在閑的狀況。

與此同時,宣德以後,京營的編製固定下來;各邊鎮又差遣總兵等領兵長期戍守。其大小領軍人員都從都督府、都司、衛所武官中選拔差委,並冠以鎮守總兵、坐營、把總等名目。這些武官致仕、身故後,子弟則於原衛所襲職,武職衙門是他們支俸與子弟襲替之所。

因此,武官不論本身武職為何,都要經過簡選承差,方有職權,且隨時可以被革退帶俸。明初有官即有職的局麵宣告終結,武官的職權係於總兵、把總、掌印、僉書等管軍、管事雜泛名目;武職則發揮表明武官身份等級、資格及部分待遇的作用。

這也使得京營、漕運係統發生很多令邊軍發笑的事情,堂堂1個世襲指揮使,進去隻能當個管45人的把總。後來兵少將多,把總平白降了1級,隻能管個12百人。

起碼在邊軍,世襲指揮使、同知、僉事等等的將門,因為多戰事的原因,這些世襲職務還是有含金量的。

而9邊以內,衛所軍世襲軍官,徹底演化成了大地主,還是與勳戚一起壟斷內地武將選拔的階層。

比如沂州楊家、濟南曆城魯家、登州戚家等等。

內地的軍戶或民戶子弟想要出人頭地,沒條件讀書或沒這個天賦,隻能跑到9邊去投軍。

總兵、參將等等不是朝廷製官,故而沒有品秩,武官品級與職位高低錯位的情況難以避免。正統時,守備寧夏廣武營都指揮使種興與左參將丁信2人品秩相等,而丁信為參將,而種興心中不平為啥自己卻是守備?險些因為這個小矛盾,鬧出大問題。

成化時,守備固原衛指揮同知馮傑與平涼等衛僚屬職位相等,有戰兵體係的守備加成,可他論品級還比不上平涼衛指揮使,於是威令不行……

鎮不住人,於是乞令朝廷調換,朝廷調都指揮僉事樊盛往代馮傑守備;漕運總兵陳銳以把總陳裕等以指揮使職務督漕運,與所統衛官名分相等,難於行事,乞朝廷升賞其職;王璽以署都督僉事為總兵官,而署都督同知魯鑒為左參將,王璽與魯鑒品級相同,卻矮半截,難於調遣魯鑒,向朝廷乞解自己的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