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察是明代吏部考核京官的一種製度。洪武時規定3年1考,後改為十年1考。弘治年間規定6年舉行1次,以“4格”、“8法”為升降標準。
“4格”為:守、政、才、年。
每格按其成績列為稱職、勤職、供職3等。列1等者記名,得有升任外官的優先權。
守,代表操守,分廉、平、貪;政,代表政務,分勤、平、怠;才,分長、平、短;年則指年齡,分青、中、老。
“8法”為:貪、酷、無為、不謹、年老、有疾、浮躁、才弱。分別給以提問、革職或降級調用的處分,年老和有疾者退休。
“8法”後去掉貪、酷,改為“6法”。按照“6法”考核後,被認定為“不謹”“罷軟”者,革職處分;屬“浮躁”“不才”者降職處分;“年老”“有疾”者勒令退休。
京察大計考核製度的存在,本身目的在於獎優懲劣,使各級官員能夠恪盡職守,為朝廷統治做出貢獻。然而正因為涉及了官員的獎懲,結果造成徇私舞弊等結黨現象十分明顯,在發展的後期已經很難真正實現應有的作用。
史書描述為:“長官往往博寬大之名,每屆京察,隻黜退數人,虛應故事,餘概優容,而被劾者,又不免冤抑。”
而隨著黨爭嚴重,由東林黨的顧憲成率先使用京察這1把利劍對付諸黨,使得京察這種走形式的政治考核,重新獲得了存在的意義。
而天啟3年正逢6年1次的京察,東林黨也好,諸黨也罷,都豁出了性命要爭這京察。京察由吏部尚書、左都禦史、吏部考功司郎中負責,自然爭的就是這3個位置。
明代的官員製度是很嚴格的,每3年考核1次,每6年京察1次,顧名思義,京察就是中央檢察,對象是全國5品及以下官員,按此範圍,全國所有的地方知府及下屬都是考察對象。當然,也包括京城的京官。
算起來,那些整天叫嚷的言官也都是考察對象,全國十3道監察禦史統統是正7品,6部6科都給事中是正7品,給事中才從7品,郎中正5品,主事正6品,全在京察範圍。
而5、6品官正是各大黨派的中堅實力所在,分屬各黨的禦史言官、6科給事中是有免死金牌的先鋒官。很巧,這些都在京察範圍內。
這是各黨的兩條臂膀,都在京察這把利劍的揮砍範圍內。
更巧的是東林黨元老趙南星此時是左都禦史、吏部尚書!而吏部考功司郎中程正很抱歉,也是東林黨人……
巧合是1步步布局才形成的,在之前的鬥爭中諸黨9落後東林黨半步,現在時間緊迫,哪有可能扳倒趙南星?
如果趙南星屁股不幹淨,他們早9扳倒了。1個屁股幹淨的人,就是齊王朱弘昭也沒法子拿國法整治。
所以,在京察開始前扳不倒趙南星,那麼這次京察對各黨包括李長庚、盧象升這樣的無黨派人士來說,是將要大出血的1次京察!
可他們扳不倒趙南星,隻能各自安排,為將來做打算。隻希望東林黨不要下手太狠,留1份情誼他日好相見。可是,東林黨會留手嗎?
言官們不怕皇帝,9怕這京察,更別說其他官員了。
盧象升是天啟2年的新晉進士,又在戶部當主事。雖然沒有什麼劣跡,可他和李長庚都在齊王影響下站穩跟腳的。算是新齊黨成員中的骨幹力量,就連9任齊州知州的無黨派玄默,與齊王沒什麼關係,都被私下規劃到新齊黨……
這就是現在的朝廷,管你有沒有黨派歸屬,逼也要逼的你有個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