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工作,不能上學,我開始在家裏自學繪畫、書法。我喜歡美術,我要掌握這門技能,靠他混口飯吃。我很少與同學和朋友們來往,我知道,有所不為,才能有所為。每天的生活,除了吃飯和做一點家務及早晚鍛煉身體外,其他時間,我基本都用在自學上。
有一次,為了掌握人體的骨骼結構和特征,我把一麵大衣鏡靠在臥室的牆上,脫掉衣服,對著鏡子畫自己的裸體,但是我發現鏡子裏的膝蓋骨外側,始終看不出形狀和結構。我想:如果有一副完整的人體骨架擺在我眼前,那樣就能深刻地理解了。到哪裏去找人骨架呢?除非去墳山上,但挖墳暴屍的勾當我絕對幹不出來,想到這裏時,我自然聯想到很久以前內心裏的一個願望--那就是夜闖鬼山。
這是我讀小學時就有的想法。我常聽人家說夜裏的墳山有鬼火燃燒。我想看看,鬼火是什麼樣?這是其一,另外我要證明一下,自己是有些膽量的。我想我現在已步入了成人,做事不該再像小孩子那樣了。趁著步入成人世界之前,把孩提時的願望滿足一下,今後也沒什麼遺憾了。
前文我說道:在油庫山上班,那也是個墳山,我還常常在夜裏去,但那些是我在這次經曆以後發生的事。
這個墳山就在我們縣城正北過去,十多裏地以外的一個很大土丘上。這座墳山東西長七八百米,南北寬四五百米。這山其實就是一個超大的土丘,從山腳到那個平緩的山頂一路布滿墳塚,我估計,在這座山上,棺材裏的加上火化的至少埋有上萬個死人。我的爺爺奶奶和死去的姑姑也安眠在這裏。
我記得那天在十月上旬裏。在我們那裏,天氣已經很涼了。我在前一天把自行車檢查好,準備了一把換過新電池的手電筒和一把磨得鋒利的匕首。為什麼要帶匕首?因為我們那裏有狼。在三四十年前,還有鄉下的孩子被狼咬死吃掉的事情。雖然到我闖墳山的那個九十年代初期,草原上的狼被殲滅得所剩無幾了,但為了以防萬一,我還是把我最喜歡的那把匕首帶上。
我把鬧鍾定時後,睡到晚上一點多鍾起來了。怕驚動父母,我悄悄地把門打開,走出我家院落後把大鐵門反鎖上。那天晚上,天特別黑,天上的烏雲很重,看不到月亮,看不到星星。我完全依靠手電筒的光亮上路了。因為每年兩次,連續很多年我要去墳山給爺爺奶奶上墳,所以對那一條路很熟悉。
出了縣城的西北角,騎上了通往鄉下柴達吐的土路。從這條土路一直向北走,六七公裏後,到了距墳山的西山腳下有一裏地處,向東有一條路徑,順著這條路徑便直通墳山。這條路是很多人上墳時踩出來的,從墳山的西頭走到東頭,東山腳下還有一條土路連接到一條馬路上,這條馬路通向北邊的另一個城市。回來時,我便可以順著這條路走,這是我計劃好的路線。
我腳踏自行車,右手掌把,左手握著手電筒,匕首插在車把與車閘並行的那個空隙裏。可能是因為天太黑的原因,電筒的光亮隻照射出車頭前的四五米範圍內。因為出城前,上了這條路時已確認無誤,所以,我就放心大膽地盡管順著土沙石路踏去,我估算著時間,看著夜光手表,打算快到那個岔路時再仔細地看看右邊。
走了有半個多小時,這一路,除了電光照射到的前麵那一小段沙石路麵外,我什麼都看不到;除了我那輛自行車那嘎吱嘎吱的響聲外,我什麼都聽不到。現在深秋即將結束,空氣冰冷得有點凍手(還好我戴著一幅線手套),估計草叢中的蟲們也準備冬眠了吧?
走了大概有四五十分鍾的樣子,我開始用手電筒時不時地晃著右邊的路邊。這電筒光太黯淡了,照射範圍很小不說,照射到的東西還有點模模糊糊。我記得每天晚上出來起夜時,用這把電筒照路挺亮的。莫非是我買了偽劣電池?晃著晃著,我終於看到了右邊的岔路。這時我停下來,對著岔路的方向極目望去。按照以往在白天的經驗,在這裏就可以望見墳山的輪廓了,墳山上能見到密密麻麻地布滿了小土丘(墳塚),像皮膚病人身上長滿的膿瘡,但現在我兩眼黑黑,什麼都看不見。抬頭望天,仍然看不到月亮,也看不到星星。
我把手電關了,推著自行車順著這條小路前行,我怕電池裏的電量用沒了,關鍵時候沒得用,我就先節約一下。按照我的經驗,從這裏走到墳山上,應該也要十五分鍾以上。在黑了咕咚的夜裏走了有四五分鍾時,突然,我身邊炸響起“嗡!嗡!嗡!嗡!”恐懼的叫聲,這聲音刺耳、響亮,極其突然,我全身一震,嚇得手中的電筒對著前方猛地一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