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他心裏十分窩火。
他和柳嫣然合作拍戲了兩個月,因劇生情喜歡上了清純美麗的柳嫣然,一直都在拐彎抹角地表白,想要約柳嫣然吃飯,但是柳嫣然卻一直以各種借口來拒絕他。
故此,他一直都纏著柳嫣然,就連柳嫣然來拍賣行取東西他都甘心推掉檔期,充當護花使者。
現在一直拒絕和他吃飯的柳嫣然卻邀請沈毅一起吃飯,他怎麼可能會不生氣?
他想殺死沈毅的心都有!
“我不配?”沈毅麵色微微一沉。
這吳一帆未免也太缺教養了吧?
你是明星我就一定要認識你嗎?
軍區司令都是我朋友,嶺南省公安廳廳長都是我朋友,我都沒和你擺譜,你擺什麼譜啊?
“把你的臭手收起來吧,你這樣的人,給我們吳少提鞋都不配,和你握手,會弄髒我們李少的手。”
吳一帆身邊,那個時尚的女人尖酸刻薄地說道:“還有,柳小姐隻是跟你說一句客套話而已,別癩蛤蟆想吃天鵝肉,識相點就趕緊離開吧。”
她說這句話其實是為了趕沈毅離開,言下之意就是,沈毅連和吳一帆握手都沒資格,更別說和柳嫣然這樣的國際巨星吃飯了。
她是吳一帆的經紀人,名叫方馥,她之前一直在觀察沈毅。
不可否認,沈毅確實長得特別陽剛帥氣,但沈毅無論穿著打扮都很吊絲,故此,她才敢這麼說話。
“提鞋都不配?”
沈毅微微一笑,說道:“看來當明星就很了不起啊,高高在上的,不過,既然你們不想我和柳小姐吃飯,那我就偏偏要和她一起吃。”
這兩個人態度實在太差了,沈毅偏偏就要氣氣他們!
“你!”
吳一帆麵色一沉,憤怒地攥緊拳頭。
“賴著不走,不就是要錢嗎?”
方馥直接打開了錢包,拿出一疊錢,遞給沈毅:“這是有一萬塊,足夠你花費一個月了,我們這圈子你這個吊絲是進不來的,識相點,滾吧!”
這是赤果果的侮辱啊!
沈毅麵色沉了下來,冷聲道:“拍了一些電視劇和電影就洋洋自得,你覺得你們圈子很高貴嗎?”
“我一個月賺的錢,你這吊絲一年也賺不到,自然比你高貴許多!”
吳一帆神色倨傲,不屑地說道:“就算我現在穿的衣服以及嫣然身上的裙子,你二十年工資都買不下來,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長什麼樣子,也妄想和柳小姐吃飯,簡直可笑!”
他是奶油小生,出身於富貴之家,是很多少女心目中的男神,拍一部電影可以賺一千萬,自然而然就覺得自己是成功人士,高高在上,瞧不起一身衣服連幾百塊都沒有的沈毅。
“我們有錢,我們就高貴了,你能怎麼著?”
方馥更加尖酸刻薄,說道:“嫌錢少是吧,那好,我再加一萬,滾吧。”
話畢,她拿著兩萬塊錢,扔給沈毅,態度格外囂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