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巴克是一個天真善良的孩子,這在溫知見過他的第一麵就曉得了。
在沒有發生這件事之前,其實他還算是快樂的,即便同學們都不喜歡他,但是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巴克才不會在意這麼多。
“吉祥兔子”稱號真的有這麼好嗎?
他一點也不喜歡。
所以他會故意說大人說的話全都是對的——雖然轉頭就去忤逆大人的話去了。
每一個人都像是提線木偶一樣,被教著做他們不喜歡的事情。
小時候的記憶已經記不清了,他隻知道自己應該是喜歡吃小魚幹的,所以從此以後他隻忠於小魚幹。
父母身份高貴又怎麼樣,他不想被關在籠子裏,成為不快樂的人。
比如,辛爾克總問他說,辛巴克,你怎麼不吃生魚?我們就是應該吃生魚的!你是個異類!
才不是。
在辛巴克的記憶裏,母親還沒有這麼鬱鬱寡歡,她臉上總是帶著笑容的,也最喜歡帶著他一起去曬太陽,還有那個很溫柔很溫柔的人,會細心的打理他,並且喂給他精致的食物。
辛巴卡不記得那個人的臉了,但是卻知道那人手裏經常會捧著一杯星巴克,所以那個時候女人的聲音說:“瞧,原來你也喜歡喝,不如叫辛巴克吧?”
他一直都在心裏告訴自己:嘿,辛巴克,不要忘了你是一隻貓哦,你其實隻想做一隻貓,願望是每天都有吃不完的小魚幹——還有那個很溫柔的女人,可以摸摸你的小肚子。
……
溫知的心突然刺痛了一下,塵封已久的記憶全部湧來。
好像很久以前,她經常會在街角看見一隻小小的流浪貓,那個時候她常常會在那裏駐足,然後喂點東西給它吃。
後來還與它開了個玩笑,但是沒過多久那隻小貓就消失不見了。
溫知生命中的過客實在是太多了,來來走走,一隻小貓,雖然在她腦海裏留下了痕跡,可是也僅此而已。
誰也不會想到在許久之前她遇到的——貓咪,竟然能與她發生這麼多的事情。
辛桑眼中的猩紅色漸漸消退,他怔怔地看著自己手上的血跡,忍不住在衣服上擦了擦。
一向熱愛幹淨的辛桑難以忍受衣服上有這種難聞的味道,但是卻更加難以忍受手上有這種氣味。
但是無論他怎麼擦都擦不幹淨。
真是該死啊,為什麼會這麼多?
辛巴克應該不會怪他的對吧?因為他絕對會成為最優秀的人,不是父母眼中的優秀,而是他自己定義的。
打破教堂裏這群人統治,是他能夠相處的最有意義,也最值得去做的事情了。
辛桑皺了皺眉,盡管還是有些氣味,但是特殊情況下暫且可以忍受,他拿起手中的水果刀,走到那道光屏前,看似隨意地刺向了某個地方。
衣服也燃燒殆盡,黑夜瞬間再次侵襲,但永夜未至之時,整個房間就已經被光明完全籠罩。
之前的光與暗的分界線完全消散,之前的拿到光幕也如同玻璃一般,碎裂成齏粉,飄揚出空中的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