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9章 目光要遠(2 / 2)

首先就是搶。對,搶劫,既然都混成了遊牧強權,那麼軍事實力肯定是很強的,那麼就隻能以戰養戰。順便把人力成本攤到各部落,我也不要求各部落給我經濟類的稅收了,我就隻要求各部落給我象征性的貢品,但必須給我承擔人力成本,給我出人,打雜啊當炮灰啊都行。然後跟著我去搶劫,搶劫的大頭歸我,小頭歸各部落。

這種方案,建立在遊牧強權首領的軍事能力上和運氣上,對……運氣。為什麼是運氣呢,因為戰爭是天時地利人和全具備,才能做到百戰百勝的。而為了維持汗廷的經濟優勢,遊牧強權就被迫需要去打許多天時地利人和都不具備的戰爭,這就是撞大運了。有時候就算勝利了,都可能得不償失,所以根本不是長久之計。

那麼,第二種方案就有了,那就是和中原朝廷達成協議,領壓歲錢。也就是古代所謂的“歲幣”“歲賜”。遊牧強權的中央為了維持對地方的經濟優勢,就必須常搶劫,而搶劫的最優對象,往往就是中原朝廷的邊塞地區。可是這個搶劫,對遊牧強權來說是高風險的撞大運。對中原朝廷來說,是非常鬧心非常惡心的騷擾。

所以如果雙方一直處於戰爭狀態,而中原王朝又無法有效擊潰遊牧強權的主力部隊的話,那麼這樣互相敵對對誰都不好。於遊牧強權而言,攻不破堅固的城池,搶劫收入可能會入不敷出。於中原王朝來說,長期邊境的不寧,會對王朝的權威帶來損害。

如此雙方一拍即合,遊牧強權許諾不搶劫,中原王朝許諾每年給遊牧強權送一筆壓歲錢,這就是“歲幣”,再升級一下,搞貿易互市,遊牧強權的中央壟斷和中原的貿易,保持對其它部落的經濟優勢。然而,這種方案,對遊牧強權來說,也是隱患,因為雙方製度的不同,容易讓彼此間產生誤會。

在雙方達成協議的時候,中原王朝會想當然地認為,遊牧強權的內部也是整齊劃一的。所以遊牧強權的可汗許諾不搶劫了,但是那些名義上臣服可汗的各部落首領,不一定會聽話。但這對中原王朝來說,這就是不守信用,這樣即便遊牧強權的可汗心懷和平,中原王朝也不會真的給他們和平。

其次,單純的壓歲錢,其實主動權都掌握在中原王朝身上,如果把遊牧強權的經濟優勢全依靠在中原王朝的壓歲錢、最大化和中原貿易的壟斷地位上,那麼就會落得東漢時代的匈奴、唐代的回鶻、還有後世明代的順義王政權這種下場。

此外,中原王朝可以將歲幣和互市作為一種遏製遊牧政權的工具,幹涉其內部事務,破壞他們的穩定。如果中原王朝發現,唉,原來可汗就是個盟主,其他人不一定完全聽可汗的。那麼中原王朝就會選擇找一個其他的草原猛男,給他一定的經濟支持,讓遊牧政權長期陷於內戰之中。

最後,那就是我也種地。作為遊牧強權,既然不能隻靠搶劫這種撞大運的賭博,也不能單純地以為靠領壓歲錢就能當老大,那麼為什麼我不能學中原王朝,也種地種出自己的經濟優勢呢?那麼完全可以,隻不過,漠北的環境是不能種地的。

那麼去哪兒種地呢,就有兩種選擇了,一是西域,二是漠南和中原的邊緣區域。如果掌握了這些種地的區域了,隻需要漠北的各部落給我提供人力資源就行了,我不要漠北的經濟。我也壓根就看不上中原王朝給我的那點壓歲錢了,我可以在中原的邊緣區域,讓中原人按照中原的方式給我上稅。我也可以在西域,讓西域人給我上稅。

這招最厲害了,去西域種地,就是鼎盛期的匈奴和突厥的做法。鼎盛期的匈奴,能和處於上升期的漢朝對剛。鼎盛期的突厥,甚至能反和親中原王朝,讓突厥的公主去和親中原的皇帝。而契丹和黨項,更不用多說了,在中原的邊緣種地,就是他們的做法。

從中就能看得出,誕生並維持一個遊牧強權,是多麼困難。遊牧強權的中央,如果不能控製西域,不能得到中原王朝的歲幣,就無法維係對各部落的經濟優勢。很容易被新的強權取代,新的強權也往往會陷入這個死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