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馬專政期間,世榮以賄賂進用,為江西榷茶運使,後以罪廢。阿合馬死後,元廷之臣諱言財利事,均不能符合世祖的財政需求。於是,總製院使桑哥“薦盧世榮有才術,謂能救鈔法,增課額,上可裕國,下不損民”。中國的官僚,從來不乏搜刮有術之輩。主意很快就有了,無外乎還是那三大法寶,第一,鐵鹽官營,第二,榷酒酤,第三,收算緡錢。
不過盧世榮做的更絕,其所言的“理財”諸法,主要是進一步加大官營(如酒、鐵、海外貿易)或官商合營,而官取其利之大部。改革鈔法,重新實施括銅鑄至元鈔,及製綾券,與鈔參行。限製海外貿易,推行官本船。建立常平倉,穩定物價。這些措施有不少確是“裁抑權勢侵利”,欲奪之歸於政府,但不可否認同時也有過分征斂之處。
在趙昺看來,盧世榮的經濟計劃卻更像是曆代專賣之法與王安石的變法的大雜燴,多數政策都是炒冷飯,並沒有多少創新。且其政策的基礎是理財,而不是生財。也就是說實際上社會並沒有創造出更多的剩餘價值,其不過是將本應由皇室貴族及商賈所得的資產強行收歸國庫,創造出虛假的增長。而這種飲鴆止渴的財政政策對國家損害是極大的。
這當然不是趙昺妄言,而是有曆史教訓的。漢武帝數次征討匈奴,四代人攢的家底讓劉徹一下子就給糟蹋光了,為了支撐龐大的軍費不得不進行經濟改革,以獲取更多的金錢完成自己的偉業。漢武帝之前,鐵鹽包括鑄錢,都可以私營。民間可以煮鹽、打鐵買賣農具甚至兵器,當然如果得到官府特許,還可以開采銅礦,開爐鑄錢。
現在,這些個掙大錢的事業,都被官家包了。鹽的質次價高,反正你也得買,不買沒鹽吃。至於鐵器,也是如此,反正你得用,想用就隻有官家一個渠道,買回來的家夥不好使,隻好將就。這樣一來,國家資本主義告成,錢都直接給刮到官家的府庫去了。
酒業原本也是打算國家經營的,但酒這東西,不像鹽鐵,百姓缺了不行,如果官營酒業造的酒,質量太差,會沒有人買的,沒法強迫消費。所以,隻能放給民間經營,但是,國家強征酒租,這就是酒榷。這一項,又是一宗收入。
原本,國家對於商業活動,是征稅的。但是,這樣的稅,無論怎樣提高,此時都不能讓皇帝滿意了。於是開征算緡錢。所謂的緡,就是串錢的絲製繩子,一串一千千,二十緡一算,也就是二十千,兩萬。算緡,是針對不動產的,多少房子,多少馬匹,多少車輛征一算,政府規定好,讓百姓自己去繳納。
當然,百姓不傻,誰會主動繳納呢?但官府有招兒。它規定如果誰不繳納,或者少報少交,其他人可以向官府告發,告了以後,官府就可以把這家的全部財產沒收,分給告發者一半。當時執掌刑律的廷尉是杜周,著名的酷吏,他派人下郡縣,專辦算緡之事。
於是告緡者遍天下,中產之家,沒有漏網的。告人的,得來的不義之財,轉眼也被人告。一時間,單告緡一項,朝廷得民財數以億計,沒入的奴婢以千萬數,田產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頃。告緡,即告發人們匿財不報,一時間成了比鐵鹽官營還要生財的羅掘之道。
然而,百姓就是那些百姓,財產就是那些財產,羅掘一空,以後也就沒了。所以,這樣的財政措施,隻能是竭澤而漁。水幹,開始有大量的魚,而後,魚也就沒了。於民爭利,搶奪民財,利也就沒了。所以,武帝末期之後,漢朝進入了好長一段的衰落期,直到漢宣帝時,改弦易轍,才稍稍恢複元氣。
因此趙昺對於盧世榮的推出的經濟改革並不看好,想當年王安石變法是在神宗皇帝的強力支持下推行的,但是仍然阻力重重,導致朝政不斷,幾度換相。雖一度產生了良好的效果,可神宗一死便無果而終,卻引發了持續十數年的黨爭,經濟難以複蘇,全仗蔡京搜刮有術才勉力維持,導致國家腐敗,民不聊生,可以說是令宋走向衰亡的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