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閑來無事便和一個朋友在某社交軟件上一起聽歌。
我故意開玩笑對他說:“我們輪流,一人點一首歌,說說自己的故事,我這裏有煙,也有酒。”
我說我喜歡一位有煙嗓的歌手,因為聽他的歌有一種不一樣的感覺。他說我也好喜歡這種嗓音。然後就給我講了個故事。說出來不怕你笑話,她說話就有些沙啞。她說她之前嗓子不好,後來就這樣了,我說我很喜歡。
有一天我倆吵架了,那天下著小雨,她鬆開我,轉身就走。我點了根煙,追著她跑了老遠,穿過雨幕,穿過人流,穿過老巷。後來她停下了,扭頭看著我。她說不瞞你說,其實我也抽過煙,你不信我給你看看圖片。是南京牌,我說你為什麼抽這份,我不太喜歡,我也不喜歡你抽煙,她說因為煙嘴是甜的啊。我問她那你後來怎麼不抽了?她說我想開了,抽煙傷的是自己,我也不希望你抽。我看了看手裏已經燃燒殆盡的煙頭,默默的把它扔進了垃圾箱裏。然後我們倆人淋著雨,又走回去,這一路上我們互相講了很多故事。
她之前嗓子不好,後來好了就成了現在這個樣子,說話略有些低沉。她說我沒有他們那種嗓音。但我就喜歡她身上那種不俗的,與眾不同的氣質但最終我們還是錯過了。
我安慰朋友幾句,他的感受我也能理解。我說聽自己的本意,明白自己想要什麼,並為之努力,希望你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
而後我也點了一首。
那天我倆下課一起坐公交車去本市東頭的一家商場,我們在本市的最西頭,全程大概要一個小時。在車上有空位她沒有坐,我也陪著她一起站著。這輛車上的某一個座位旁有充電插口,恰巧她的手機沒電了,於是就坐在那裏充電,然後聽歌,我們兩個人戴了同一副耳機,她讓我聽春嬌與誌明。突然想起了一段話。“每一個女孩都曾經是餘春嬌,用青春教會了張誌明成長,但是最後卻不能像電影裏那樣嫁給張誌明,收獲果實的總是那些一直很幸運的女孩。”來自網易雲熱評春嬌與誌明。
她還給我撕嘴巴上的死皮,嫌我不注意保養,還給我她的潤唇膏用,我至今都還記得那個唇膏的味道,是草莓味的。她不喜歡我抽煙,我之前煙癮很大,可後來也算是戒掉了,隻可惜她卻不愛我了。
我掀起山河奔向你,踏過山海拜訪你,隻可惜你是我的一場空歡喜。其實有時候認識就夠了,何必談餘生。後來我也想明白了,她愛你的時候是真的用心在愛,偽裝不出來,同樣她不愛了也是真的。與其卑微的去愛一個不愛你的人,不如瀟灑的離開,讓她去自己想去的地方。你要明白沒人會愛一個墮落,沮喪,渾身充滿負能量的人。所以請努力,為了自己,也為了遇到更好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