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開頭是這樣,適逢其會,猝不及防。故事的結局是這樣,花開兩朵,天各一方。

拿起手機翻看日曆,從相識到分別整整10年。十年的光陰應該算沉重的分量。陳奕迅也為他的《十年》歌唱,怎麼說出口,也不過是分手?嘿,你的哪個十年讓你沉醉.

我的十年開始於那次與你不經意的眼神相對,驚喜發現你中有我.從不經意的相遇,同窗校友的相知,再到情竇初開的喜歡。

從此,自習課後的那份點心,解析那道讓我奔潰的幾何,變身憨豆送我微笑都成了你的專業。有時候你站在教學樓看著我從樓下到樓上,愜意地告訴我,分針秒針跑了幾圈.有時候對我唱那傻傻的歌.又或者是節日的那份驚喜。這都讓我怦然心動。心中竊喜:青春是我喜歡得那個摸樣.

你說,以後上班了,那第一份工資必須是給我買禮物,因為你人生中第一次傾心的對象是我。

畢業那天我收到4本厚厚的筆記本,裏麵記錄了我們學習生活的點滴.後來,我們選擇了同一座城市打拚。

可是後來,正如司馬遷在《史記·滑稽列傳》記載“酒極則亂,樂極則悲,萬事盡然,言不可極,極之而衰。從此,我們天各一方.

喜劇往往以幸福出發,可是悲劇卻有成千上萬的借口與理由。後來,又發生了什麼,我們無從解釋.隻是我的執念卻等到無聲的回答。

這十年你在或是不在都在記憶裏。還記得那天在車站最後一次送你上車,記得你轉身的背影,記得你紅著的雙眼說著保重,心痛的那麼的歇斯底裏。

回想起這些,我試著給你的微信發一條驗證,可是沒有任何回應。那個爛熟於心的號碼也變成了空號。那段青蔥歲月的所有記憶都在你那,我的記憶仿佛斷了片,忘記把我們當時的聊天記錄截圖是此刻再想你的最大遺憾。

深夜經過你上班的地方,停留一會,我選擇用這樣的方式懷戀你。我埋怨生活的不公,把彼此一輩子的相互喜歡硬生生的過成了一陣子。歲月神偷這一轉身就是10年。不管我們最後生疏成什麼樣子,不管我們有沒有再聯係,那段曾經,那份真情已經烙在心裏,而你,也成了我生命中那個跟我無關卻非常非常重要的人。無處話淒涼,我也不再是那個守護你陪伴你的人。

一個人也可以很好,兩個人也不一定熱鬧,是不是?這樣的詮釋最符合我們的結局。

一晃,又是十年,當年那個一臉稚嫩的少年已經有了歲月的滄桑。你說少了很多快樂,多了的隻是生活壓力。你說,也不知道你有了怎樣的遺憾,讓你經常在夢裏都在難過。但是在忙碌的生活軌道上,我們都無暇回望,繼續前進著.我們的人生還有多少個十年,但是生活還是要可愛點。

那些青春,那麼天真,那麼認真,那麼執著,那麼無奈你曾經感同深受嗎?

嘿,那些情不自禁,無可奈何交給曾經的歲月交給即將到來的未來...

幸好,後來我遇上了那個他,不慌不亂,我和他的結局恰好是:我不懂愛,隻要你愛我便好.

(致懷舊的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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