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封叫包子一群人拉這往酒吧走,他轉身不停的看這包子那依舊虎頭虎腦的樣子,感覺心裏的疙瘩一下揭開了。平靜的感覺忽然充斥了他的全身,好象回到了三年前似的,這感覺真的不錯。
也許有人會說,人總是在不斷的回憶這快樂。其實對於辰封而言,快樂和痛苦都值得回憶,畢竟快樂和痛苦都是一種經曆,而經曆往往代表這自己的一切。很多時候他會慢慢品位痛苦,這是一種難得的享受,就象《百年孤獨》上說的,孤獨有時難以忍受,孤獨有時難得享受一樣。什麼事情都是雙麵的,而切切有很多人隻會去追求快樂,卻永遠發現不了,快樂的根源在於痛苦的積澱!如果我們僅僅是想去抓住快樂,卻忘記了痛苦,哪麼快樂也僅僅可能是短暫的停留。
辰封和包子確實有說也說不完的話,倆人自己找個包間一坐下先幹掉了半件啤酒才哇哇叫這說起話來。
每個人都會有衝動的時候,年齡大概都在十六到二十五之間。每個人都有血性的時候,有人的血性為了朋友,為了親人或為了女人。但當時僅僅十五歲的辰封顯然還不到為女人爭風吃醋的年齡,所以那件現在還叫一些混混還拿出來說的“大事”也就僅僅是兄弟間的意氣之爭。
沒人從生下來就是殺人狂,更沒人第一次殺人的時候手不抖心不跳。那也許隻有在書上或電影上才能看到的橋段,而辰封顯然和書中的傳奇有一定的差距。所以他在第一次砍人的時候,手軟腿軟全身能軟的地方全都軟了個遍。不過恰恰在別人都軟的時候,他不知道那來的一股血湧導致一個少年一條胳膊的消失和中國又多出來一個殘疾的“悲劇”。不過這也說明了辰封至少也有那麼點和普通人不一樣,不過不一樣的地方是他最後的瘋狂,也許隻能叫狗急跳牆。
很小混混很以為砍人是件多了不起的事情,把那些砍了人的大哥看成牛B上天的人物,卻怎麼也不會明白他們晚上睡覺時聽到警車時候從床上奔起來的痛苦,以及晚上沒事看這雙手好象希望能從手上到到這人或那人鮮血,看到嘔吐的撕心裂肺。辰封經曆了那段時間,不過卻真正緩了過來,這也僅僅是因為他有個從小疼他的姐姐,要不很難說他現在會不會變成一個見人就想先砍,看到瞪他的就想捅死的瘋子。
絕大多數時候,辰封還是個很文靜的孩子。確實,也隻能叫他為孩子,畢竟在怎麼成熟年齡放在那。
但孩子也有孩子的瘋狂,孩子也有孩子的喜好。他最大的喜好可能就是和朋友一起喝酒,這喜好顯然要大過所謂的美色,不過關於這方麵很有可能是他還沒能享受到的緣故。
包子這幾年受了不少哭,輝煌過也落魄過。不過現在他早就已經擺脫了所謂小混混的行列,成為了在全市混社會人群中說的上話的“大人物”。小弟沒幾百那麼誇張卻也有上幾十號,認識的人沒幾千卻也基本上都聽過他的名聲。小小一個城,滿打滿算可能也就是四十來萬人,誰不認識誰啊!
“封哥啊,不是我跟你訴苦。實在是兄弟這幾年過的苦。”包子顯然是喝的有點高,說話都有些結巴。“你是跑遠了,留我一個人在這地方,什麼人見我都想欺負欺負,TMD勞資就不姓這邪,在那趴下在那我還趴起來。嗬嗬,還好有你那點名頭,幫了不少忙。現在混的也不錯,我正打算和別人合夥開個賭房,抽點雞毛(就是賭博的時候,他們看場子沒把贏錢那個給百分之五左右的紅,玩的大給的大,玩的小給的小!)或放點板之類的賺點錢,在幹幾年就要好好找個工作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