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你。
這句話聞夏從高中等到現在。十年。
在他以為自己不會和林風起再有交集的時候, 林風起出現了,說,跟我結婚。他開了一筆不菲的報酬, 雖然如果放在過去, 一個月區區二十萬的月薪對聞夏來說根本不算什麼。他答應了, 但也許當時就並不僅僅是因為那二十萬。
又當他想要掐滅自己那點複燃的小心思時,林風起的日記本掉落在眼前, 來得那樣剛剛好。
聞夏這段時間一直在想辦法把這句話從他嘴巴裏逼出來,現在成功了。
但是林風起他……
喝、醉、了。
他沒接觸過喝醉酒的林風起,但他自己曾經喝醉過——高中畢業聚會那天, 他沒有去, 因為他怕看見林風起會舍不得。他知道自己和林風起誌願不同,也下定決心不再熱臉貼冷屁股, 以後也許很難再見了。
那天晚上聞夏拉著鄒博彥把自己灌了個酩酊大醉,說了什麼、做了什麼,酒醒後一概不記得了, 完全斷片。
現在他不確定林風起的醉在他自己那兒是醉到什麼程度, 萬一醒來後來一句:我不記得了。
那聞夏可能會想給他來一棒槌。
他垂眸與林風起對視, 仿佛要被那輪從未見過的溫柔旋渦卷進去。
聞夏不自覺舔了舔下唇, 努力平複過快的心跳。
好半晌。
“你等會兒, ”他掏出手機點開錄音,放到林風起嘴巴邊,“把你剛剛說的話,再說一遍。”
林風起的目光裏染上一點迷茫,但他很聽聞夏的話,酒後也格外坦誠,對著手機乖乖複述一遍:“聞夏, 我喜歡你。”
“還有呢?”
林風起困惑。
聞夏說:“不是還有半句嗎。”
林風起歪頭想了想,說:“我想追你。”
聞夏按下停止鍵,編輯保存:“明天再給你答複。”
“……哦。”林風起失望地垂下腦袋。
聞夏盯著他的發頂,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好軟。
像在揉一隻大型犬。
大型犬很是受用,微微眯起眼。
“為什麼別人叫你喝酒你就喝,”聞夏忽然問,“你應該是可以推拒回去的吧?”
“想壯膽。”他老實地答。
“壯膽幹什麼,跟我告白嗎?”
“嗯……”
聞夏加重了點力道,摁得林風起發出一聲含混的嗚咽,抬起頭看他,有點可憐。
“平時怎麼不見你膽子這麼大,”他說,“還得靠酒壯膽。”
林風起委屈地抿了下唇,含糊地說:“我看見你……就很緊張。”
聞夏問:“為什麼?有什麼好緊張的,我會吃人嗎?”
林風起搖頭。
他皺起眉,懊惱地說:“你不會,你很好……我怕說錯話,讓你不開心。可好像越是這麼想,就越弄巧成拙……”
林風起知道自己不善言辭,在麵對聞夏的時候尤其如此。他本來以為經過大學、經過創業,經過生意場上的明算暗鬥,他已經能夠在任何場景下如魚得水、與人周旋然後輕鬆脫身。這些年他就是這麼一步步過來的。
可聞夏……
唯獨麵對聞夏,他好像又變回了高中那個話都說不好的窮小子,任何社交技巧在聞夏麵前全都不管用,笨拙得令自己惱火。
林風起坐在那兒生起自己的悶氣,然後他聽見聞夏說:“那你可以試試啊。”
他一愣,轉頭:“試什麼?”
聞夏說:“試試不去考慮那麼多,也不去在乎我開不開心,想到什麼就說什麼——不是你自己說的麼,我不會吃人,我很好,那你還怕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