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不可思議(2 / 2)

畢竟能有一個男生給女生寫歌總歸是件浪漫有趣的事情。

“沒~”

“隨便寫的。”

方世勳搖了搖頭。

一首歌而已。

加上他又不是真正的原創者,哪來那麼多背景感悟。

現在他能做的就是用自己的努力把每一首歌唱出感情,給它賦予真正的生命力。

或許這才是對原創者的尊重。

這也是他目前唯一能做到的。

“哦哦。”

“勳歌~”

“你就唱一遍好嘛?就一遍…”

“……”

陳玉點了點頭。

最後竟然還有些央求撒嬌。

叮咚~

清脆的聲音。

最後方世勳修長的手指輕輕撥動吉他弦,絲毫不比某些專業的高手差。

要知道這些天他可是使勁刷這吉他的熟練度。

現在水平不可同日而語。

我們一起學貓叫

一起喵喵喵喵喵

在你麵前撒個嬌

哎呦喵喵喵喵喵

一陣軟軟糯糯的女聲傳來。

甜美的聲音中帶著俏皮。

“!!!”

陳玉瞬間雙眼瞪大。

一臉震驚懵逼的樣子。

不可思議!

這是女聲?

緊緊盯著方世勳看著個不停,最後才確定這聲音的確是對方唱還出來。

那一瞬間!

頭皮瞬間有些發麻。

雖然變聲歌唱已經不是什麼稀罕的事情,但是眼前方世勳能用如此女聲唱歌就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哪怕自己是女孩子。

陳玉也不得不承認對方的女聲比自己還唯美好聽。

那是一種技巧天賦型發聲。

這就好比一般的說明文和詩歌之間的差距。

每天都需要你的擁抱

珍惜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你對我多重要

我想你比我更知道

你就是我的女主角

……

緊接著。

方世勳切換回來原本的男聲。

彼此之間無縫銜接。

這首歌。

當初能在地球火遍全網肯定有它自身的魅力所在。

至少它受大部分女生喜愛。

本身就是挺討巧的歌,通俗又上口,反映一種隨意放淡的生活。

小女孩死肥宅喜歡聽這種歌。

不過它不是一首有內涵的歌,說的難聽點就是一首口水歌,上不了大雅之堂。

不過!

它可能會火!

這是自身具備的屬性。

即便很多人說這是流行音樂的退步,可它依然受到很多女生的喜歡。

此時。

陳玉顯然不例外。

如果之前的那首disco隻是讓她感覺到驚訝,覺得旋律不錯的話。

那眼前這一首小甜蜜的歌曲確立馬俘虜了她的少女心。

女人的心理跟男人完全不同。

或許在男人看來幼稚得死的東西恰恰是她們最感興趣的。

“啪啪啪!”

“勳哥~”

“可以再來一遍嘛…”

當方世勳唱完。

對方一臉渴求的神情怯怯道。

看男神唱一首自己喜歡的歌曲的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陳玉都不得不承認。

自己對於方世勳的印象那是隨著這首歌升了好幾個台階。

果然會唱歌的男人最帥!

現在聽了一遍感覺意猶未盡。

一般情況下。

當你發現一首好聽或者是感興趣的歌曲時,心中會有很強烈的欲望再聽一遍。

因為第一遍隻能讓你心中有個大概的感覺。

可能連歌詞都還沒記住多少。

你就會想循環聽到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