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錦瑟》。
莊生曉夢蝴蝶,枕寒而蝶去,誰又在誰的夢裏?
是耶非耶?既然夢中展翅如此美好,又何必問清楚誰是誰的莊生,誰是誰的蝴蝶?
第一夜一個叫做allen的客人
aS搏客X月XX日:很多時候我並不感覺自己是偶像,在我身上發生的和你們一樣我有我的舞台你們也有自己人生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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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間裏突然響起櫻桃小丸子的手機鈴聲,我抬眼看了看屏幕右下角的時間:淩晨兩點。
我正在渲彩圖,忍不住咒罵一聲,從無數馬克筆,雲紋板和硫酸紙的下麵找到了兀自吵鬧的手機,拎起來就吼:“NT你瘋了,你知道現在是幾點?”
“呸,我才不相信你這麼早就睡了!”電話那頭傳來慵懶的調侃,因為是深夜,能很清晰地聽到電話那頭海浪的聲音,他的聲音卻不若濤聲那般溫和,“我問你,有沒有好好打掃我的房子?”
“別廢話!”我隨手抓起桌上的一片曲奇塞進嘴裏,支支吾吾地問道,“說,這麼晚了什麼事情?”
“小丫頭,住了我的房子還那麼囂張!”NT在那頭咂嘴,“我有個娛樂界的姐妹,她有個朋友最近要來這邊,找到住處之前暫時借住我那裏。你把二樓整理一下給人家,別給我丟臉!”
“喂……”
我還沒來得及說話,那頭已經掛了,一片平直的“嘀”聲。
NT是我的朋友,是omg的創意總監,據說是廣告界的紅人,至於真假,我這麼一個小小的五年級學生自然是識不破的。但以他的年齡在這個寸金寸土的城市有300平屬於自己的頂層公寓,應該是個厲害角色,況且,這房子頂樓的露台真的是風景獨好,羨慕的我眼紅。
NT已經三十二歲,工作的時候很man,可他最大的愛好卻是追逐各種美女,據說是為了保持靈感,可在我看來不過是精裝種馬一隻。
兩個禮拜前,他從某派對上認識了一個模特兒,借工作的名義追著女孩去了大連,臨走前給我打電話,叫我幫他看房子。
“我要上課。”我想也沒想就回絕他。
“都五年級了還上什麼課?”他切了一聲,“況且這裏離T大不過四站地鐵,與其住在破宿舍,不如過來幫我看房子。”
“你可以請阿姨打掃!”
“我的小貓咪很難搞定,我都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回來。這麼大的房子交給陌生人不放心!我不用你交房租,幫我打掃幹淨就行。”
“NT,你的朋友多得很,幹嗎非找我?”
“我認識的男人都有房子了,我認識的女人都很限製級,她們會把男人帶回來過夜。”
“你就不怕我把男人帶回來?”
這次他不說話了,一個勁兒的憋著不屑的笑,都快抽過去了。於是我決定立馬掛掉他的電話。
可是後來,我還是去幫他看房子了。
實在是免費寬帶和無打擾不熄燈的誘惑太大;況且我也許真的是他的女性朋友裏唯一一個沒有男人可帶回來的女人了。
這兩個禮拜住得很愜意,可是現在卻要不一樣了。
來得人是誰?是男是女是胖是瘦是圓是扁?
再打NT的電話,已經關機。
我愣了半天,算了,吃人的嘴軟,我幫忙接待就是。今天我得畫完這個文本,否則明天的一千塊酬勞就要打折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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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陣有節奏的敲門聲把我從深沉的夢裏驚醒,我磨磨蹭蹭的看了鬧鍾,才十點,睡下也不過三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