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看見了沒?”
“看見什麼?”
“就剛才啊,那個新娘子那麼漂亮,她男人還是跟別的女人有一腿真是絕了!”
“你說的不會是那個有淚痣的新娘子吧?”
“就是她!關鍵是,那女的還是她帶來的閨蜜!”
“這麼狗血?!”
“當然,我跟你說,那個新娘子,是我這個季度以來見過最好看的一個,嘖嘖嘖,可惜啊,眼光不行哪!”
“也是,她的確好看……哎?她老公不是買了最貴的那款婚紗嗎?”
“那又怎樣?那男人一看就是富二代,又不差錢,搞不好啊,就是拿一件衣裳換另一件衣裳高興呢!”
“嘖嘖嘖,太慘了,多好看的一姑娘,眼神不行!”
“就是說啊!婚紗店還偷吃,膽大啊!”
“我們要不要跟她說一聲,這麼被騙,也太慘了吧?”
“要去你去,我簽成這單子,這個季度的銷冠都是我!”
“這樣不好吧?”
“關我什麼事,我缺錢,別跟我提別的!”
“啊……”
“快走了,待會兒客人等急了!”
外間的說話聲終於停了,也終於有人從隔間裏出來了。
漆金的水龍頭汩汩吐水,纖細的十指一點點被浸濕。
我抬頭看了眼鏡子裏的女人。
一頭經典黑長直,白色連衣裙,簡單樸素的純銀項鏈,網紅臉遍地走的時代,一張瓜子臉的辨識度卻不低。
整個就是嫻靜溫柔體貼的女神本人神。
可是,眼下有淚痣,天生的。
一雙狐狸眼波光流轉,一笑,更是如此。
她們口中的新娘子,是我,餘漫。
而另外兩個主人公,都不用猜。
我的未婚夫,孟一帆,我的好朋友,周灣。
我並不覺得奇怪,當時孟一帆追我的時候套路溜得不行,一目了然的花花公子,我並不覺得我讓他收了心。
而周灣,三番五次在我麵前提起孟一帆的不好,明目張膽的挑撥。
甚至,我都不覺得憤怒。
很簡單,我不喜歡他們。
一個都不喜歡。
那為什麼是朋友?
一個孤兒院長大,是朋友,其實並不奇怪。
為什麼要結婚?
抱歉,不知道。
最開始,不是因為感情。
如果解決不了眼前,詩和遠方都是幻影。
我學的是一個巨燒錢的專業,而我本人,是個孤兒,比《某時代》裏那個美術生更窮!
所幸,我比她幸運,沒有一個動不動家暴還窮的男朋友。
換言之,孟一帆與那時的我而言,就是一飯票。
可是,飯票還沒來得及發揮作用,我的一副畫就被某私人賣家拍走,一幅畫,都夠我整個大學都開銷了。
如今,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要結婚,但是,並不妨礙,不是麼?
婚姻可以沒有愛情,那不是必需品。
感情會變質的。
尤其是愛情。
我不愛他,可是,好歹,校服到婚紗,算是段佳話;好歹,也有些甜蜜的回憶;好歹,海誓山盟過。
然而,如今婚禮在即……
他和周灣搞在一起!
真的,太讓我惡心了。
惡心,大於憤怒。
如那兩個工作人員所言,狗血。
我緩緩吐了口氣,神色恢複如初,這才走出去。
“漫漫,你怎麼這麼久,
快去試試婚紗,我總覺得那個腰圍大了,我們漫漫可是A4腰,一輩子就結一次婚,婚紗可不能將就!”
周灣看見我,笑著走過來,一如往常一樣,親昵的摟著我的胳膊。
“不用試了,尺寸報了,讓他們改就好了。”我瞥了眼小臂上的手,沒有動作。
結一次?
未必吧。
起碼,如果我現在已經領了證,就可能不止一次。
我不覺得自己是能容忍自己丈夫三妻四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