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黃強民安心了一些。
旁邊的局長關席則是長長的吐了一口氣,他今天原本是期待看到這樁命案完美落幕的。一切順利的話,大家正好可以安心的回家過年。
不過,嫌疑人選擇自殺,並不意味著偵破工作就有什麼問題,殺人凶手再次做出一個令人懊惱的決定,沒什麼奇怪的。
江遠戴好了口罩和頭套,再一邊戴著手套,一邊走到了現在的死者,之前的嫌疑人的屍體旁。
四層樓的衝擊力,已經足夠嫌疑人當場去世了。而因為頭朝下的緣故,現場呈現出的衝擊力,也遠超四層樓的程度。
“幫我取指紋。”江遠等拍攝的差不多了,喊牧誌洋給自己幫忙,分別捺印了十指的指紋。
也不用別人幫忙,江遠自己就在PAD上標了特征點,匹配出了死者的身份。
“李雲虎。男性,35歲,坐過兩次牢,致人重傷,敲詐勒索……”
江遠看著pad,隨口讀出了幾個關鍵點。
牧誌洋依舊做著記錄,等了一會,見江遠沒再說話的意思,遂問:“這樣的話,前一個案子也就算偵結了?”
“不一定。”江遠的回答,出乎牧誌洋的意料。
牧誌洋:“這……凶手都已經死了,有同夥?”
“不是同夥的問題。”江遠搖頭:“兩個外鄉人,臨近過年的時候,跑到寧台縣來互相殺人,動機是什麼?”
動機問題,始終是本案的一個問題所在。所謂破案三要素,動機、手法、時間線。
酒吧裏的受害人,初期被認為是買凶殺人,隨著凶手的自殺,連這個動因都變得搖擺了。
因為買凶殺人的案件,到了法庭是按照共同犯罪來處理的,其中雇主是主犯,殺人者是從犯。
從這個角度來看,凶手反而有較大的幾率逃脫死刑。
作為一名坐過兩次牢的凶手,法律知識應當是有一些了,應該知道自己被雇傭殺人,大概率是不會死刑的。既如此,又何必決絕的跳下樓呢?
江遠簡單的做了體表檢查,又起身去四樓檢查房間。
很快,吳軍就帶著運屍車,來到了現場。
江遠也重新下樓來,幫著將屍體收拾上車,待門關上的刹那,低聲道:“師父,把屍體褲子脫了看看。”
吳軍剛脫了手套準備搞點小動作,聞言又重新換上了手套,一邊解屍體的褲帶,一邊問:“伱想看什麼?”
江遠道:“我在死者住的民宿房間,看到了成人紙尿褲。”
吳軍愣了下神,瞬間醒悟過來:“膀胱萎縮了?這貨吸毒?”
膀胱萎縮是某些毒品的常見副作用,嚴重的可以萎縮90%,對於總容量500毫升左右的膀胱來說,萎縮90%基本就沒法用了,隻能用紙尿褲之類的替代。
從刑警的角度來看,看到紙尿褲,首先就要想到被抓捕的罪犯,並與之進行人文交流。
“猜測是這樣。”江遠說著就按壓了幾下死者的膀胱位置,果然並無所得。
吳軍則順著胳膊和腳的位置,仔細的掃了一遍,並做了多次取樣。
“看起來也沒到要注射的程度,這家夥用的是K仔?”吳軍念叨著。
江遠也沒法回答,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有吸毒史的凶手,更沒有跳樓自殺的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