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青絲難綰閑愁(1 / 3)

素點點不知道邂逅同相遇是有區別的,如果知道,那一年,那一日,我希望我們擦肩而過,連掌心都留不下彼此的溫度。

素點點個子不高,瓜子臉,皮膚一般,勉強算得上清秀,沒談過一場戀愛。可是素點點的室友莫素衣卻是個實實在在的紅顏禍水,三天兩頭,情書一封兩封。莫素衣,喜歡鬧脾氣,總是像個小孩子,說話也有大無小,其他兩個女生對她有點小意見,隻有素點點會對莫素衣淡淡地笑著,所以莫素衣總喜歡膩著點點。

那時候,月明風清,花很香,水很清。我們是朋友,我們是彼此的彼此,我們相依為命。

莫素衣對點點是真的很好,男生送的零食不是兩份,不要;娃娃,兩人的床上堆得滿滿的;周末,莫素衣會帶點點去玩,素衣會選衣服,點點的衣服都是素衣選的。

眼光飄在天上的素衣看不上身邊的一群蒼蠅,總是張牙舞爪,笑得沒心沒肺。

是素點點先遇到莫風塵的,大二的時候去采訪學校的牛人,一堆名單上,莫風塵的名字那樣顯眼。莫風塵,三個字碾過點點的舌尖,那該是怎樣一個男孩子,會有那樣美麗的名字。

可是,那一刻,素點點還想起來另一個人,莫素衣,多麼相配的名字。

很多年後,素點點再想起這兩個名字,有的隻是一陣陣的絞痛,一寸一寸地割著心髒,卻掉不出一滴眼淚。

采訪約在學校圖書館後麵的湖畔。素點點永遠不會忘記,第一次邂逅心動的感覺,就像是有人用指尖輕輕滑過你的手心,再掃過眼眸前長長的睫毛。

那時候,莫風塵站在橋上,白色的襯衣一角在風中輕輕上揚,是個沐浴在陽光裏的白衣少年。

點點沒看見風塵的正麵卻已經有了觸電的感覺,那時候,仿佛是一場宿命,點點腦海裏出現的是那句詩:一寸相思,一寸灰。好像那時候,點點便知道她會為他相思成災。

輕狂,自信,甚至有點不可一世。莫風塵,是個十足驕傲的少年。還有十分的帥氣。

快要采訪完的時候,莫風塵嘴角上揚,笑得就像春風的味道:“素點點,有沒有人告訴過你,你低著頭寫東西的時候,眼睫毛一跳一跳的,好像一隻小貓,挺配你的名字。”

就是那樣一句話,點點便好喜歡貓,甚至到現在還養著一隻。那是莫風塵送的貓,也是他取的名字,叫莫莫。不過這是後來的事了。

那天,莫風塵請點點吃飯,點點,鬼使神差,暈頭轉向答應了。

不得不承認,莫風塵是一個很容易讓人陷進去的男孩子。

學校的商業街,沒有包間,莫風塵挑了一個後院的位子,可以看見一條小河,甚至可以聞到水的清澈。莫風塵為點點拉開座位,放了一杯桔汁,淡淡地笑著,眼睛真的很漂亮。就那樣,點點便不知所措了,連看也不敢看了,因為她知道她已經喜歡上他了。不可救藥,萬劫不複,無能為力,可是點點很害怕。

我們都說愛情裏,隻有願不願意,沒有配不配得上。可是一輪上自己,還是會自卑,而且,女孩有女孩的矜持,點點甚至怕眼睛會出賣自己的感情。

點點低著頭,吃得稀裏嘩啦,根本不敢象征性地揚揚頭。

莫風塵看著臉微微泛紅的點點,忍俊不禁。

他伸出手,三根手指勾起一張紙巾,手指修長白皙,指甲像翡翠一樣。

“你嘴角。給你。”

點點報以羞赧的一笑,接過紙巾。

他們就那樣認識,不浪漫,不是王子和灰姑娘幸福地在一起。

隻是越來越熟悉,越來越了解彼此。

莫風塵學的是計算機,因為家裏的原因又輔修了管理,在工作室裏給教授打下手,又愛好體育和音樂。一個人整天是忙得暈頭轉向,就是很狂,紅顏知己一堆,卻沒有一個正兒八經的女朋友,三天兩頭很純很曖昧。

點點是有過私心的,她知道莫風塵有多優秀,莫素衣有多漂亮,她總是一個人掙紮著,有時候覺得他們要是在一起,多麼般配,有時候又覺得那樣可能會同時失去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