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零八 新政(2 / 2)

當時,社會活動尚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傳統習俗道德來規範,法令很少,條文也極其簡單,官吏容易記憶且容易保存。若有糾紛訴訟或獎賞懲罰,官吏說法令如何便是如何,庶民根本無從知之。如此狀況,官吏完全決定著法令的內容與執法的結果。此所謂“人治”是也。

大周民眾之所以極其推崇王道聖賢,深層原因便在於這種人治現實。

然而這種依靠官吏的素質與能力的法治到了厲王時代,各種弊病初顯。由於遠古傳播手段,路徑阻塞等諸般限製,要確保法令在輾轉傳抄,收於府庫之前仍能一如原文,實在是難而又難的事情。要害是,官府的法令文本若出現錯訛,無論是官吏不意出錯,疏忽忘記還是有意曲解,對民以錯糾錯,以訛傳訛,難保不生出種種弊端,導致執法混亂,法令之效必然大打折扣。

作為新政第一刀的糾法,姬胡的實務操持是三大步:第一步,全麵校準各官署的法令文本;第二步,依法製裁玩忽職守的法吏;第三步,整肅各級法吏,處罰有罪,裁汰昏聵,補充缺任,重建上下統屬有效的執法官吏製度。

此三大步由榮夷主理。榮夷久經磨煉,對於紛繁蕪雜的多頭事務曆來處置有方,糾法一事雖涉及整個王畿官署,卻部署得井然有序。從王室庫藏的法令文本開始校準,曆時兩個月,了結了糾法各個事項。

與糾法同時進行的是召公虎主理的另一大政——糾冤赦犯。

之所以又要召公虎主理,實是因為此事牽涉甚廣,隻有多年獨攬政務的召伯虎出麵,才能使各方服贗。蓋因執法,依《周禮》“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原則,素來對王族貴胄網開一麵,冤訟者十之八九都是庶民。若大平冤獄,則必然導致貴胄封地之刑徒苦役流失。冤要平,但周王室的根基卻是動不得的。此中輕重緩急,唯召公能把握拿捏。

召伯虎這時候顯示出他非凡的廟堂平衡之能力了。一宗宗冤獄不斷糾平,一個個冤犯陸續還鄉,一樁樁積案迭次解決……而那些欺民的貴胄們也受到了或降爵減封,或罰田沒金的處分,其罰沒之金一半入國庫,一半補償冤主。如此一來,朝野國人實實在在感到了新政春風化雨般的滋潤,對年輕天子的新政與新任的輔相也不期然間生出了由衷的欽敬。

然姬胡自己也沒閑著,他親自攬下了新政之三——明修功臣,褒厚骨肉。

這宗看似隻會招人喜歡的善事,做起來卻極難把握分寸,結局也往往是難以預料。

所謂明修功臣,是對先代遭受不公處罰的功臣重新彰顯褒揚。所謂褒厚骨肉,是對王族外戚的遺留積怨做出妥當的撫慰與安置。就內容而言,這兩件事實際上是清理最高層的錯案疑案,以重新凝聚王族與權臣後裔部族。

當年立秋時節,由周厲王姬胡親自主持,召公虎與榮夷一左一右實施的新政已經是初見成效了。糾法與平冤兩事進展大體通暢,隻有數十例疑難案要在朝會公議。

除此之外,姬胡已將最棘手的功臣王族案大體了結,與各方商議之後公諸於朝野,竟是無人不滿。如此一來,他自覺緊繃的心大是舒緩。

依著姬胡本來的想法,若豐鎬王畿的新政實行順當,便要將其推廣到東都洛邑成周地區,進而號召天下諸侯來參詳。如今看來,這個計劃是可行的,接下來就該準備起程前往洛邑東巡的事了。

鎬京王城又是一陣忙碌與騷動……

秋日的清晨,鄂侯馭方的青銅軺車轔轔進了鄂氏宗廟。

君臣在正殿拜祭之後,太祝從容前行,領著君臣幾人徒步進了鬆柏林中的卜室。在夏商周三代,各國占卜的職司程式大體都是三太共事:直接占卜的卜人隸屬太祝府,國事占卜的地點卻在太廟或宗廟正殿,太史令則必須在場筆錄入史;占卜之後的卦象,須得永久保存在由卜人掌管的卜室,供君主與相關大臣隨時參酌。

一事而三司,可見古人對占卜之尊崇。

朝陽已在半天,卜室正廳卻一片幽暗。裝滿各種卜材的高大木櫃環繞牆壁,正中一口六尺高的青銅大鼎香火卻是終日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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