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話要說:青春的喜歡不一定是轟轟烈烈,但一定難忘。熱烈也好,清淡也罷,願我們往後餘生,各自安好。
我的青春都在高中,在那裏遇到的所有人,所有事,都是我最最珍貴的回憶,都是我最最難忘,最最想珍藏的瑰寶。
他長得像劉憲華,又有點像鄧倫,臉挺長的,嘴巴挺厚的,很多人說他好看,但我其實並沒覺得。
第一次認識他(暫叫77吧)是在高二的時候,剛分完班。我高一成績不是很好,經過一個假期的惡補也不知道高二會不會好一些。我算是被插進四班的,在班級裏認識的人不多,一直都很安靜。第一次生物統練榮獲年級第九的好成績,才讓我在班級裏有了些名聲,才漸漸地跟大家熟絡起來。
有一天晚課前的一個課間,我看到剛上完體活課的他穿著棉襖自己慢慢的走上樓梯,看起來有些落寞,聽到別的班男生遠遠的又很大聲的叫他,又突然笑的很燦爛。當時的我因為有些事情很不開心,但為了不影響朋友們的情緒在學校裏裝的很開心,所以在看到他的時候突然有種很熟悉的感覺,即使當時的我記不清他的名字。但從那以後我就開始關注他。怎麼說,他很幽默,也很奇怪,似乎一直不開心,也似乎一直都很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