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一次意外走散,大約就是為了另一場一生僅有一次的美妙相遇吧。」
我叫日向葵,今年4歲,7月正夏的時候,我們舉家飛到了美國洛杉磯。
我不知道為什麼爸爸和媽媽一聲不吭就把我和哥哥拎到了美國,話說我也不懂什麼美國不美國。隻不過這裏天氣一直很好,就是有點曬。
哥哥經常牽著我,帶我出門閑逛,而我則是時刻聽從媽媽的教導,女孩子要做一個漂亮的小淑女,更注意保護皮膚,不能曬黑。
於是我便打著我的小洋傘,亦步亦趨跟著哥哥,平時是沒有什麼大問題的,但是沒想到,今天居然走散了。
聖塔莫尼卡海灘是美國洛杉磯中著名的海灘,平常就十分熱鬧,今天是周末,本地人,遊客等等更勝以往,雖然沒有摩肩接踵這麼誇張,那也是不能小看的旺季。
這也間接導致了我一轉頭就看不到我哥那過分發育的身高,當然也有可能是我太矮了。
這是我第一次跟哥哥走散,不過帶著兒童呼機的我並不害怕找不到人,隻是跟哥哥聯係了一下之後,發現他隻能給我,‘在綠色的樹下麵’,‘在很多的人後麵’這種無謂的方位詞之後,我終於意識到原來我的哥哥好像不怎麼聰明這檔子事。
看來我隻能自救了,我一定能自己找到回家的路,直到很久之後我長大了回想起來,才發現,完全忘記了聯係父母的我貌似也不怎麼聰明:(
人群裏太容易被撞到,我找了個人少的方位走著,也希望可以更容易看到哥哥,也方便他找我。可沒走幾步路,我就感覺自己已經要被烘幹了,實在是太熱了。
我很想撩裙子涼快一些,但是媽媽說了,女孩子不能隨便掀裙子,溫度什麼的永遠不能打敗小仙女。
媽媽還說了,小淑女一定要挺腰直背,走路上身平穩,不能養成外八的毛病。
作為好孩子,自然是要牢記在心,時刻奉行,當然,最重要是怕過於不拘小節被老媽摁著屁股揍,別問我怎麼記住的,誰還不是記吃又記打呢。
然而,媽媽可能忘記告訴我,走路太在意了容易矯枉過正這回事了,於是非常不幸的事情發生了,我被過於板正的腳姿拖了後腿,俗稱,內八之後左腳絆右腳,猛地撲了出去。
好說,至少我現在記住了。
千鈞一發之際,我以我被老哥帶著晨跑鍛煉出來的運動神經起誓,我已經成功避免了臉著地這種破相式摔倒方式了。
隻聽吧唧——一聲,我以膝蓋為著陸點,滑跪了出去,場麵一度很尷尬,我覺得我跪的姿勢一定不好看,還好沒人看見。
啊——媽咪剛給我買的蕾絲邊白色連褲襪!還有我超愛的粉色蓬蓬裙!被我的膝蓋滲出來的血還有地麵弄髒了!
嘶——順便一提,還挺疼。
“你沒事吧?”
我正惋惜我的裙子和襪子呢,就聽見男孩子的聲音傳來,我剛看了周圍沒其他人,所以應該是對我說的,小哥哥聲音真好聽。
一抬頭,謔,長得更好聽,不是,好看!
等等,他看到了嗎?不會吧,看他隻有關心的神情,我相信他沒有看到。
眼前的男孩的臉上貼著幾個ok繃,反戴著一頂白色鴨舌帽,帽子下壓著墨綠色的發絲,眉眼形似貓咪,瞳孔是琥珀的顏色。
現在那大大眼睛裏,除了擔心,還濕潤潤的,臉上也是。
「眼淚?」
我抬手摸了一把他的臉,下意識想幫他擦掉,結果由於手上有灰,隻能改用手背。
“你沒事吧?”
我反問了他一句,他好像剛哭過。
“沒事。”
男孩嚇了一跳,握住我放在他臉上的手,他的手好熱,“你好像比較嚴重。”
說著,又拉起我另一隻手,好像要將我扶起來,“能起來嗎?”
“能。”
雖然還有點痛痛的,但這都不是事。
他牽著我走到一旁的台階上,率先坐了下來,然後拿起了一瓶水朝我示意了一下。我這才發現他旁邊還有一個大拍子,我認識,好像是用來打球的。
目光一掃這個台階,總感覺髒髒的,於是我便開始撩裙子。
“啊,你幹什麼?!”
男孩看見我的舉動,滿臉通紅地大喊一聲,接著瘋狂扯著我裙子的下擺向下摁。
“因為不想再弄髒裙子了,襪子反正破了髒了也沒事。”
我還沒說完,就看見他一臉不讚同的表情,隻能折中一下,“那我慢點?”
他聽了這話,乖乖鬆開了手,還貼心地轉過頭去,直到感受到我已經挨著他坐下了,才重新轉回來。
接著掀開一點裙邊漏出傷口,讓我乖乖拎著,小心避開了傷口,擰起褲襪破洞的邊緣,從破口處又稍微扯開了一些,最後利落的拿礦泉水衝洗傷口上的髒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