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下文,我們永不失去,永遠是少年人。十五歲遇見你的時候下了雨,後來很長一段時間猛然想起你的時候,都是晴天。
我要是能活一百歲,那我的前半生的五十歲的再一半裏,有個認識了十年的人,還有三五好友。我常說我要是二十五歲死了,回望我這一輩子,十年知己,三五好友,我絕對走得不留遺憾。但不遂人願,我們這有趣的一輩子,總要有個人來記錄下什麼,最後是我們兩個,竟然是我來擔這個任記錄者的角色。
李四夕,榮南6班學生
羅朝暮,榮南6班學生
以上我們倆。從十五歲開始,勤勤懇懇,兢兢業業,玩玩鬧鬧的一起度過了三年,鑒於一生,少年相識,從未斷交。
我今年二十六歲,十五歲的時候和李四夕認識,她是我文理分班後文科班的同桌,性子跳脫,開朗自信,在我這裏當得起所有積極樂觀的詞語。我性格不好,認生,不主動與人交好,但好在李四夕喜歡寫信,我和她就寫信,高中時候的信,其實大多都是小紙條,但每次李四夕寫的都很正式,所以我每次回信也都受她影響,也很正式。那天我偶然打開裝我們倆信的箱子,她的加上我的,多多少少差不多有將近一百封的樣子,花花綠綠的信紙,從十五歲到二十五歲,攢了有十年,
今天是十八號,五月十八,已經夕陽下山了,一般這時候收不到你的信,多半也收不到了,既然今天收不到,那就把以前的從頭看一遍吧,那樣也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