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衛,全稱“錦衣親軍都指揮使司”,前身為朱元璋設立的“拱衛司”,後改稱“親軍都尉府”,統轄儀鸞司,掌管皇帝儀仗和侍衛。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親軍都尉府與儀鸞司,改置錦衣衛。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特令其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從事偵察、逮捕、審問等活動。
朱元璋設置錦衣衛以消滅功臣為目的,羅織罪狀,置無罪者於死地。朱元璋擔心自己死後,下一代皇帝駕馭不了文武功臣,所以他幾興大獄,假借若幹由頭,把輔佐他打天下的文武功臣屠戮殆盡,《明史·刑法誌》記載:“胡惟庸、藍玉兩案,株連且四萬。”足見其酷烈程度。作俑之始,就是皇帝心術不正的產物,所以其後遺症也特別嚴重。
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毀錦衣衛刑具,所押囚犯轉交刑部審理;同時下令內外獄全部歸三法司審理,將錦衣衛廢除。不過,始作俑時心術已壞而造成的弊政是難以斷根的,到燕王朱棣起兵奪得帝位時,明成祖朱棣為了鞏固統治又恢複錦衣衛。明初兩代皇帝重用錦衣衛,其後,有明一代,此弊終難去矣。
由於錦衣衛是由皇帝直接管轄,朝中的其他官員根本無法對他們幹擾,因而使得錦衣衛可以處理牽扯朝廷官員的大案,並直接呈送皇帝。所以,朝中官員多畏懼錦衣衛。但是,錦衣衛的刑訊範圍隻針對官員士大夫,所以一般不會審訊以及捉拿普通百姓。普通的百姓刑、民事案件隻通過正常的司法進行處理。
洪武時期,因為錦衣衛有非法**、虐待囚犯的行為,朱元璋下詔焚毀錦衣衛刑具,廢除了他們的這項職能。明成祖朱棣登基之後,恢複了錦衣衛的所有權力,並有所加強。他設置了北鎮撫司,專理“詔獄”,可以直接逮捕和拷問犯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這些司法機關無權過問。明憲宗成化年間又增鑄了北鎮撫司印信,一切刑獄專呈皇帝,毋須通過指揮使轉達,使錦衣衛北鎮撫司成為皇帝直轄的司法機構,權力達到極致。
負責偵察、緝捕的錦衣衛官校稱為“緹騎”。由於權力缺乏限製,他們為了邀功請賞而羅織罪名,不擇手段地擴大牽連範圍,製造的冤假錯案不勝枚舉。
另外,錦衣衛擁有特權,無形中令他們可胡作非為、貪贓枉法而又得到了皇帝的“屏障”保護,造成了社會的混亂不堪。所以說,明之亡於廠衛,是間接引起明朝滅亡的原因之一。
錦衣衛身著飛魚服,腰持繡春刀,掌“錦衣衛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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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這事絕對有蹊蹺!”錦衣衛指揮使秋軒宇對著大明天子永樂帝朱棣說道。
這是一樁極大的命案,已經死了7個人,而且都是朝廷官員,死者無一不是四肢被截,頭顱被砍,隻留下身子,死之淒慘。
這樁命案,已經轟動了整個朝廷,朱棣下令讓錦衣衛徹查此案,秋軒宇深知此案重大,便日夜徹查,終於,讓他發現了一些線索。
“皇上,我們查了每個被害官員,都多多少少和先帝朱允炆有些關係。”秋軒宇說道。
“而且,我們發現,每個死者周圍都有紫色血跡。”
“紫色血跡?死者血跡不該是黑色的嗎?”朱棣疑惑道。
“是的,這也是我們所困惑的,微臣,微臣認為可能是忍者所為!!”秋軒宇小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