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時,我,布小曼,張初初,我們是倒桑樹街的女孩。
布小曼是後來才到倒桑樹街的。那一年,我十三歲,倒桑樹街開了最大的超市——“芳鄰超市”。張初初那陣子非常喜歡喝酸奶,因為聽說,在發育的時候多喝酸奶會發育得很正。張初初和我一樣,都出生在倒桑樹街,是土生土長的原住居民。倒桑樹街是一條臭名昭著的街,一家挨一家的,都是粉紅色的洗頭店,門口坐著的是三三兩兩搔首弄姿的女子,充斥著濃烈的脂粉氣。
這裏是城中村,龍蛇混雜。
但我喜歡這裏,喜歡夏季裏街兩旁開得繁盛的合歡花,喜歡夜市裏賣的醪糟粉蛋,還喜歡下雨天裏坑坑窪窪的街道。我和張初初會從這一個坑跳到那一個坑,濺起的渾濁水花,像我們肆無忌憚的年少時光。
張初初不喜歡這裏,她總是對我說,麥涼,我總是要離開這裏的,我要離開倒桑樹街,離開成都這個總是灰蒙蒙的城市。
張初初家在倒桑樹街開了一家米粉店,用米粉店賺的錢養活一家。除了她爸、她媽,還有她爺爺奶奶,他們三代生活在一起,住在一個四合院裏。當然,那個四合院不僅僅隻他們一家,另外還住了五家人,逼仄,吵鬧。
張初初她媽很厲害,她總是站在天井裏大著嗓門吆喝,誰家多用了水,誰又偷用了他們家的一塊蜂窩煤。
平日裏,張初初還要去粉店裏幫忙,收錢或者刷碗。
有時候洗頭房裏的小姐會站在店門大聲地叫嚷,粉妹,來碗粉。
“粉妹”就是張初初,她討厭這樣的稱呼,也很討厭吃粉。雖然我覺得張初初家的粉味道很不錯。有次張初初說她到洗頭房的時候撞到了她爸,她不屑地說,那個男人那麼窮,怎麼還有心思胡來呢?
所以張初初說她想要離開倒桑樹街,我是理解的。生活在那樣狹窄的空間裏,總是想要遠遠地逃離。
我家在倒桑樹街15號,是祖屋。聽說是我太爺太奶留下的房子,市裏文物保護局把這棟房子列入了文化保護對象。因為我爸對這裏的特殊感情,所以這房子曾經要被高價收購,他硬是沒舍得賣掉。
張初初一直很羨慕我,羨慕我有一個很溫暖的家庭。我爸媽都在一家研究所搞科研,我一直覺得他們對科研的興趣大過對我,他們對我的教育模式是放養,不多過問也不多關注,更不要求我必須像傳統女孩一樣,很乖巧,很文靜。
所以,我可以盡情地穿牛仔褲,穿寬鬆的T恤,留最短的頭發,打籃球和吹口哨。
十三歲的時候,張初初開始發胖。其實她小時候挺瘦的,幹癟癟的像營養不良,但到了十三歲就開始瘋狂地橫向生長,去醫院檢查是因為青春期內分泌失調引起的。好在,胖了的張初初並沒有覺得好困擾,她依然咋咋呼呼,依然笑起來很利落,依然和我在倒桑樹街上跳下躥,很歡喜。
布小曼就在這時出現了。有一次我和張初初跑到“芳鄰超市”偷酸奶喝,剛插上吸管喝第一口的時候,就看到一個女孩直愣愣地盯著我們。她穿了一條淺藍色泡泡裙,有些自然卷的頭發,清麗的鵝蛋臉,大眼,像個洋娃娃一樣。
我哽了一口,然後把食指舉到嘴邊,比了一個“噤聲”的手勢。她就大張旗鼓地走到我們麵前,拿過另一盒酸奶大口地喝起來。我和張初初當即決定,吸收這個漂亮的女孩加入我們。
那也是布小曼的十三歲,她是十二月的生日,我是七月,張初初比我大了四個月,所以張初初一直以大姐自居。
後來我們常常在“芳鄰超市”裏偷喝酸奶,三個人,你掩護我,我掩護你,很快樂又很驚險。隻是當有一天一個售貨員從我們麵前經過,卻對我們手裏的牛奶視若無睹時,我和張初初都驚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