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沒有評論啊。”

一名女子,也就是我,正在沙發上歎氣。

我是一位平平無奇的撲街小說家,特別擅長寫畫風看著像原創的同人文。

興趣是跟寫手朋友一起探討寫文心得跟遊戲動漫。

我不求成為大神。但是……

也不能一點反響都沒有吧?

這本是本穿越小說,跟以往一樣也是同人作品。唯一不同的是它是一本牧場物語的同人。內容可能不夠特別,時至今日收藏量不足十十,但是是我很喜歡的題材,硬著頭皮肝了下來的結果就是它超出了40萬字。

參考了星露穀跟礦石鎮還有煉金術係列,是一篇拿著劇本做遊戲都沒問題的文。

雖然遊戲水準不能完全保證,但是小遊戲還有可能的。

可惜不會有第二部。

因為我盤算著要寫寶可夢同人。

主角是個16歲的都市少女,正值花樣年華的她為了找尋傳說中的神獸而踏上了旅程。

而且還是祖父的遺書上的要求這種設定。

然後大綱都寫好了,主線就是潛入火箭隊升級再升級,走偽反派路線。

看了一下我在終點跟綠江的評論數,我決定這次不在終點首發。

雖然我有很多寫手同好都在終點發文,但是他們的作品數據告訴我,要寫比較水的走感情的文得去綠江。

我本來也是綠江的作者。但是有一次我看小說的時候為了看vip章節而充了錢,就幹脆也注冊了筆名。

一樣叫米露艾可。取自西米露,它是我最喜歡的甜品。

成名作是火影薔薇姫。連載於2010年至2014年。

雖然文筆還不夠純熟但是巧合地受到讀者厚愛,也就在重修版的基礎上出了實體書。

然後作為初中寫文高中出道的作家堅持到現在,卻因為寫的風格太超出常人可理解,成了個不再出名的撲街。

唉。

不就是寫多了個中英混合的人名嗎。

這時一通電話打來。我看了下備忘,是負責我的編輯。

“喂?”

“是我。葉願願你下篇文有著落嗎?”

“有想法了但是沒下筆。”

“不要再寫電玩了,除了網遊基本上沒人看。”

“所以我寫寶可夢可以嗎?”

“……可以是可以但是你再拿不出應有成績我就要解約了。”

解約。

意味著我要跟職業寫手講拜拜,重回社畜人生。

“我這次沒問題的。”

“是才好,掛了。之前的收入下星期到你戶口。”

“嗯,再見。”

……。

要是這本也不賣座的話我就不能再自稱作家了。

這實在是一個危機。

我很少跟人說,但是其實作家是我的童年夢想,就跟想做魔法少女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