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死亡有顏色,那麼它會是什麼顏色呢?
對於墨衫來說,一定是黑色。因為這世間的一切對他來說,都是黑色的。
墨衫是個盲人。但在他那個家裏,似乎沒人知道“墨衫”或者“盲人”這兩個詞,那個男人……從親緣關係上應該算是他的父親吧,總是稱呼他為“死瞎子”或者“廢物”,而他的媽媽……他從未真正了解過自己的生身母親,現在和那個男人在一起的女人願意私底下叫他“野種”。
墨衫從不在意這些,名字隻不過是一個代號,並不能代表你是個什麼東西,就像男人養的一條狗,他管它叫兒子,但這樣的稱呼並不能改變那個東西是條狗的事實。
兩條狗。黑暗中的墨衫突然想到了這個好笑的類比笑話,他咧開嘴,無聲地笑了。
男人和女人,在人前都是衣冠楚楚,極有風度的成功人士,他們也把墨衫送去了學校,並一直供他讀到了大學。但墨衫清楚這不是因為他們有多愛他,他隻不過是男人和女人完善所謂“人設”的工具。就像那個生了他的傻女人的墳塋,男人在那座土饅頭前哭得有多痛苦,晚上與新的女人雲雨時,笑得就有多開心。
所以墨衫對他所做的事不後悔,一點也不。他們早就該死的。
墨衫一直覺得自己是一個很寬容的人,畢竟他在自己設定的五套謀殺計劃中,選取了最無痛的那種。這是為了回報那個男人把自己生出來的恩情。
至於那個女人……希望警察能夠從旋刃下把她找全吧。畢竟她現在應該不比肉泥好到哪裏去了。
他不想給警察添麻煩的,一點也不。他給了女人機會,隻要她對自己沒有歹念,她甚至都不會死。
可是最終,她還是用最淒慘的方式死在了墨衫麵前,聽著耳邊淒厲而又戛然而止的慘叫和鋒利的刀葉切割爛肉的嗤嗤聲,墨衫很滿意,但也很失望。
因為那股失望,墨衫最後點燃了自己的公寓。他在公寓的其他房間都做了萬全的防火措施,堵死了臥室的門縫。在最後一次與空氣道了句晚安後,他閉上眼睛,陷入了他從未脫離過的黑暗中,手中的打火機落地。點燃了臥室裏的一切。
用於引燃的,是酒精,油脂和他最後一部劇本殺手稿,硬核懸疑推理本:《他,她,它》。一部講述一個男孩用詭計報複了所有人的故事,案件一點都不複雜,隻是詭計精巧,應該會難倒很多菠蘿頭玩家吧。當時在創作時,墨衫就有些惡趣味地想到:誰能想到,一個硬核推理本的創作大佬,最後的封筆之作,竟是要依靠純粹的感性代入才能找到最後的凶手。
這是他的故事,是一個完全靠感性支撐的無厘頭的複仇。名字中,最後一個“它”字,洛木是留給自己的。
讀完大學的墨衫,對於那個男人而言,就是失蹤了,而對於那個女人而言墨衫就不該存在。所以他們並不關心,也絕對不會想到墨衫在大學居然獲得了四年的全額獎學金,並靠著寫作掙出了全部的學費,並靠著這筆錢在他大學所在的城市租了一套價格不菲的公寓,最後還直接把它買了下來。
在不愛你的人的世界裏消失就是這麼簡單。你隻要悄悄的,悄悄的離開。他們就會開始歡呼雀躍你的不見。即使你隻是躲在了門後,他們也看不到,或者說,不想看到。
一個“失蹤”了五年的人能做些什麼呢?一場暢快淋漓的謀殺似乎是個不錯的選擇。
《他,她,它》的複盤本中寫到:男孩騙父親喝下了帶有安眠藥的酒,他靜悄悄地回到了房間,就像往常的夜晚那樣對著自己的奧特曼模型說了晚安,然後他躺在床上沉沉睡去,直到用鬧鍾製成的定時裝置激發,烈火吞噬了一切。
在現實中,一切也都差不多,父親喝完酒後回了房間,男孩抱著他的英雄玩偶靜靜安睡,隻是那個火海中的男孩不是謀殺者本人,而是他同父異母的弟弟。
孩子是無辜的。墨衫很清楚這一點,但布置好一切的他已經很累很累了。如果他是健全的,或許還有餘力為那個孩子的命操勞一下,但不幸的是他是個盲人。一條年輕的生命和身為盲人的他苦心經營的複仇相比無關緊要。
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對人的性命如此不屑一顧的呢?墨衫問自己。
也許是自己那天被男人趕出屋子,暴雨傾盆,他被迫和那條肮髒的大狗擠在狗窩裏的時候?(也可能是被它咬得遍體鱗傷時,墨衫默默補充)還是上中學時,自己被一群男孩堵在角落,他們強迫他脫下衣服,一邊拍照一邊嘲笑他的時候?還是當他最後一次來到母親的墓前,摸索到的卻是厚厚的浮灰,知道了這座墳從沒人來探望打理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