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此一章的第一人稱)
“沒事吧?”有什麼人扶住了我。
啊,沒關係,反正我是不會疼的。
我很想說話,畢竟我對這個雙色的奇怪東西很感興趣。
可惜啊,我隻能看著,沒辦法控製自己的身體。
是那個家夥又在搞事情了嗎?不然我也沒辦法解釋我為什麼會出現在這個陌生的地方吧……
明明我隻是睡了一覺,結果就又到了這種奇怪的地方。
fire那家夥,還真是……亂來啊……
你知道嗎,火是人類的希望。
希臘神話中,神明普羅米修斯為了人類的幸福冒險偷取火種,自己卻被宙斯懲罰,禁錮在高加索山上,每日承受折磨的痛苦,直到大力士赫拉克勒斯解救。
那麼,普羅米修斯是否想過,他帶來的火種,同時也給人類帶來了痛苦?
我看到了紅色。
不是血的顏色,血會讓我感到惡心,但這種紅色不一樣。
明亮,溫暖,就像是……
啊,不知道怎麼描述了,應該是……電熱扇的紅?對不起,用了很糟糕的比喻呢……
我重說一次吧。那種紅色,就像是火的顏色。像是蝴蝶一樣,不停地繞著我扇動翅膀,但是在我碰到的時候又會化為灰燼。
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這是之前都沒有過的經曆。哪怕我和fire共用一個身體,哪怕我被鎖在身體裏,fire也從來不會用自己的能力“取悅”我。
不對,說錯了,那是我的能力。
被她強占的能力。
啊,差點忘了。
抱歉,一個人待的時間太久了,說話都很奇怪,如果有什麼很奇怪的地方,請理解我一下吧。
啊真的是,我真是笨啊,又忘了介紹自己,
我叫夏川奈植。
是這具身體的主人。
對,沒騙你,一個身體裏的確可以出現兩個生命。
被我叫做fire的的那個家夥,是個鳩占鵲巢的混蛋。而我呢,我就是一個從十五歲開始就被另一個不知道從哪裏來的家夥禁錮在自己身體裏的可憐人。
真的,我的確是個可憐人。
雖然說,fire和夏川奈植都是我。
當然,那種外來的家夥怎麼可能會有名字,勉強借給她用一用。
但是……
最近好像不太一樣。
因為fire這個家夥好像買了什麼不得了的東西呢。
直覺告訴我,我可能要出來了,但是我不太確定,因為每次fire用那個東西的時候,我都會被迫昏睡。
真是可惜,我還挺想知道把那個長得像u盤一樣的東西插到胳膊上那個黑色的醜得我不忍心看的東西上,會讓我變成什麼樣子。
反正肯定不會好看就對了。
另外……如果你真的信我說的那些話,甚至還以為我是個善良的人,那你就錯了。
因為單純善良的那個,反而是fire那個沒腦子的家夥啊。
果不其然啊,這個家夥,害得我被帶走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