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魚的父親和母親都不同意小魚和我的這樁婚事。從小就溺愛她的爺爺沒有表態,爺爺知道這丫頭倔。二伯和老伯雖然嘴上沒說什麼,但他們心裏也老大不樂意的。隻有妹妹和老姑支持我倆的婚事。
妹妹從小跟著父母親長大,姐姐則在爺爺奶奶身邊成人。她倆雖然是從兩個獨立的家庭中成長起來的,但她倆是同胞姐妹;她倆心連著心;她倆具有相同的遺傳基因;因此,她倆容易相互理解彼此的心靈。而老姑是小魚的人生導師及經商啟蒙老師,老姑特別相信她這個大侄女的眼光。
小魚妹妹從家裏把戶口本偷了出來,和老姑一起乘火車從衛津趕到了上海。她倆陪著我和小魚去江城領取了結婚證。
我在我自己的家人心目中從來就地位頗高。在老家,我是恢複高考後全鄉第一個大學生,後來又是全鄉第一個碩士研究生。在我離開學校闖蕩瓊州之後不久,又挖到了第一杯金。在我自己家,我有點像神一般地存在。所以,我的婚姻我自己可以作主。
領好結婚證之後,我帶著新媳婦去見我母親大人。母親看著小魚,笑得合不攏嘴。
那幾年,各行各業都在改革。母親原本由縣裏發放的退休金,改成由鄉裏發放。鄉裏挪用了這些本來應該給教師們發放工資或退休金的錢款,投資於鄉辦企業。由於投資虧損,教師們的工資或者退休金被一拖再拖。
母親摸了摸癟癟的口袋,發現裏麵隻剩下了幾塊錢。幸好我妹妹事先跟我聯係過,知道我要回來領取結婚證。她將事先準備好的兩千塊錢紅包交給了母親。母親把這個小紅包塞在了小魚手中,讓她別嫌少。
我妹妹家沒地方住。小夏利行駛了三個多小時,載著我們四個人回到了郵電新村。小魚的妹妹和姑姑跟小魚在臥室裏的大床上擠一擠,我則單獨睡在廳裏的沙發上。
我上海的小表弟叫大豪。他自己開了一家獵頭公司,生意做得還不錯。他在近郊買了一幢別墅,緊靠著外環線,交通很方便。大豪的這套小工房有二十三點七平米,是他嶽父留下來的。
說起這套房子,還有一個故事。在大豪嶽父結婚的那一年,單位分給他的第一套房子是十五點八平米。在他拿到這套房子的同時,他們單位另外還有一套十六點四平米的房子,分給了他另外一個的同事。
單位上主管分房的科長和大豪嶽父是好朋友。有大房子不分給好朋友,而分給了另一位不相幹的同事,這太不仗義了吧?大豪嶽父越想越生氣,就去質問這位科長。
科長告訴他:“你不懂。現在上海劃分住房困難戶的標準是人均四平米。等過幾年你生了兩個孩子,你就有資格換一套二十多平米的住房了。而那位同事如果也生了兩個孩子,他就沒有資格再分大房子了。”
果然,三年以後。大豪嶽父和那位同事都生了兩個孩子。因為大豪嶽父家人均住房不足四平米,算困難戶,所以他分到了這套二十三點七平米的住房。而那位同事一家四口則隻能繼續蝸居在十六點四平米的房子裏,因為他們家不算困難戶。
改革開放二十多年過去了,上海的住房條件早已今非昔比。大豪嶽父買了一套大房子和兒子一起住。這套小房子就留給女兒做了婚房。大豪婚後在這兒住了好幾年。現在,這套房子又臨時做起了我和小魚的婚房。
大豪買了大別墅之後,這套小房子他準備賣掉。他的心理價位是九萬塊錢,可想買的人一般隻肯出八萬塊錢。這套房子在房產中介那兒掛出去已經半年多了,一直高不成、低不就,沒有成交。
這套房子不成交也好,倒讓我撿了便宜。否則,我要花一筆錢到外麵去租房子,那我的壓力就更大了。
我住房不花錢,沾了大豪的光。可結婚總是要花錢的。對於在經濟上捉襟見肘的我來說,這個壓力是明擺著的。
按照衛津的習俗,男方家庭要給女方家庭聘禮和彩禮。如果按照禮數,這兩項禮金我至少要拿出來個十來萬吧。
小魚知道我沒錢,她不為難我。由於她在家裏地位高、話語權大,她隻說了“都不要”三個字,就把這些禮錢全免了。
按照老姑的意思,我們隻需要辦一桌婚宴就好了。其實,辦婚宴並不虧,這是誰都明白的道理。
老姑是小魚家中長輩們的代表,她和小魚妹妹兩人代表了衛津的全部親友。老姑的旨意,我們遵命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