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他叫黃雄(1 / 1)

!!!以下所有人和事都隻是作者的幻想和杜撰,請勿對號入座,也不要刻意代入角色,如有雷同,隨你們的便。

轟隆2011年9月,沈陽北站口出現了一名身穿黑色牛仔褲,條紋襯衫,腳踩著一雙軍綠色北京老布鞋,左腳的大拇指還漏在外麵蠕動著,白淨的臉龐看著有些青澀單純,卻又能感覺出有些狡黠的神態,隔著老遠都能聞到他身上的一股餿味,好像剛從垃圾堆裏爬出來的野狗般臭腥臭腥的,從他身邊經過的旅客紛紛捂住口鼻,嘴上還念叨著“這啥味啊,真上頭”。可這位放毒的當事人好像早就習慣了身邊人的表現,並沒有當一回事,隻是悠閑的放下手中的背包抬起頭來看了看天,緩緩說道,“哎,真是天公不作美啊”然後走出站口,漫無目的的遊走著。

黃雄,福建人,1999年9月出生,還在讀小學時父母就離異了,早期跟著母親在福建老家讀書,學習成績嘛八個字概況,沒有最差,隻有更差,但生活作風還算過得去,雖然有些貪玩,可至少每天也會按時回家。後來因為父母的單方麵決策,和父親的哄騙,(答應到了浙江就買一台電腦給他玩)就這樣被父親接到了浙江讀了個寄宿式的初中,最初定的每周五十元生活費也隻拿了一兩次,周末回家也找不到父親,後來慢慢成了沒人管的野孩子,因為長期沒有生活費,食堂月初要交的飯錢也是一拖再拖,直到打飯的阿姨看到也不願意動勺子了,而周末學校是不允許留校的,無處可去也成了問題,隻能跟著社會上的混混搞一些小偷小摸的事賺點零花錢,雖然總是過著擔驚受怕的日子,但至少吃喝一直沒有太大問題,這樣的日子混不到半年就因為偷竊被抓,民警要求給家人打電話才放人,卻聯係不上父親,無人保釋,在警察局待了幾天後才放出來,出來的時候已經被學校因多次曠課強製退學了。

被退校後的也是孤魂野鬼般四處遊蕩著,平日裏幾乎可以說就是個乞丐混混,當地人擔心自己的孩子被這樣的人影響,所以是又嫌又厭,可誰願意和一個半大不點的小孩爭吵什麼呢?頂多就是看到繞著走,順便回頭啐上一口,再小聲的嘀咕一句這個該死的沒人要的野孩子。也有好心人時常拉著他告訴他要學好,回去求求學校重新收留他,但那時候的他那會考慮這些,學校不要他,他還不要學校了呢,四處尋找工作,可這麼小的孩子哪有人會要呢?隻能跟著混混們度日,有錢的時候泡在網吧打打遊戲,日夜顛倒著,沒錢的時候餓上幾天幾夜也是常事,雖苦,不過這樣的日子姑且也算的上活著。

一個偶然的機會聽說遙遠的北方每到冬天都會下起鵝毛大雪,如同人間仙境一般,稚嫩的他莫名產生了向往的念頭,好似找到了人生的目標,一定要去北方看看那如仙境般的美景,找較好的夥伴拿了幾塊玉石裝在包裏應急,他就出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