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拒絕。”
“真的不考慮一下?”
“不用考慮。”
“那今天的采訪到此結束。”
“你!!!”
言歡吸了一口氣,強行咽下心裏的怒火,“喂,咱們能不能講點道理。”
“不能。”
他笑容痞痞的看著她,“如果你不做我女朋友的話,不僅今天的采訪到此結束,可能工作也要到此結束了。”
厲戰南這廝竟然用工作威脅她?
她言歡是會怕威脅的人麼?!
好吧。
她承認,她的確是。
而且,就厲戰南的實力而言,他讓她丟掉工作那可是分分鍾的事情。
她可是要靠這份工作養家糊口的人。
“厲戰南,你到底要幹什麼?”
厲戰南拿出一張紙放在桌子上,指節輕輕的在上麵叩了叩,“簽了這個東西,隻要簽了它一切都聽你的。”
言歡看了一眼桌子上的紙張。
還是早晨那份同居協議。
早晨她沒有細看不知道裏麵是什麼內容,現在她耐著性子掃了一眼上麵的內容,密密麻麻的一片。
但簡而言之就是跟他同居一年,這一年期間假扮他的女朋友,在他有需求的時候隨時隨地的出現在他身邊(注明,此處不包括生理需求)。
要陪他一起參加各種家庭聚會,公司宴會,以及出席一切有關應酬。
她的電話必須二十四小時開機,以便於他能隨時隨地的找到她。
而且,這一年時間裏,她不能談戀愛,不能跟其他男性有任何親密關係,她的身邊隻能出現他一個男性生物。
為期一年。
言歡還沒看完就想拒絕了。
什麼同居協議,簡直就是霸王條款,賣身契約好麼。
果然霸道總裁腦子都不正常,就愛玩這種契約小嬌妻的遊戲麼,腦殘。
她憑什麼要簽這個協議,憑他長得帥麼?
帥能當飯吃麼。
“我……”
不字剛要說出口,言歡忽然看見了最底下的一條。
時薪一千?
如果她一天工作八小時就是八千?
有錢人……果然任性,不過她喜歡。
“我簽!”
衝著這時薪一千她也得簽啊,有錢不掙王八蛋不是?雖然厲戰南有點變態有點腦殘,但那些毛病在人民幣麵前都不是事兒。
她現在得趕緊掙錢在江城買一個房子,以後媽媽好了,那就是她們兩個人的家。
“不過,我也有條件的。第一,你不許隨便碰我,隨便摸我,隨便撩我。”
“你是怕受不了?”
“別廢話,你答不答應?”
“行,繼續說第二條。”
“第二,同居可以,但是不準睡同一間房,同一張床,你必須跟我保持安全距離。”
“沒問題。”
“第三,我還沒有想出來,等我想出來之後再告訴你。”
厲戰南微微彎唇,“好。可以簽字了嗎?”
“等等。”
她要先把這些清清楚楚的寫在紙上才行,免得這家夥以後耍賴。
寫完那三條之後,言歡這才拿起桌子上的筆,在紙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媽蛋!
出來采個訪而已,居然把自己給賣了,言歡怎麼覺得人生處處都是坑呢。